动漫游戏等文化产业得到海南政府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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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于近日从海南省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海南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近日颁布实施,首批重点项目认定申报工作即将启动。被认定为海南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将优先推荐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享受海南省有关用地、财政、税收、投融资、市场准入、人才政策等方面给予的一系列扶持政策。
 
  九个重点领域文化产业项目纳入申报范围
 
  据介绍,新出台的《办法》是省政府《关于支持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配套政策之一,《办法》明确了申报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需具备的基本条件,即:符合国家文化产业政策和国际旅游岛建设规划、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繁荣发展具有较大带动作用的文化产业项目;属于海南省优先发展的文化旅游、文化创意、出版发行、影视制作、演艺娱乐、文化会展、动漫游戏、体育健身、休闲疗养等九大重点领域文化产业项目;与旅游、科技融合发展,具有较强战略性、先导性、带动性的文化产业项目;富有民族民俗风情和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项目等。
 
  认定要求对项目规模设门槛
 
  在对项目投资规模的认定要求上,《办法》规定: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景区景点、休闲疗养项目,总投资应在1亿元以上。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其他项目,文化与信息、物流、建筑等融合发展项目,总投资应在5000万元以上,其中,特色文化旅游商品开发项目,总投资一般在1000万元以上。影视制作项目一般在5000万元以上,出版发行项目(含印刷复制)一般在2000万元以上。文化创意、演艺娱乐、文化会展(含广告)、动漫游戏、体育健身,以及新兴文化产业领域的数字出版和移动多媒体等项目,一般在3000万元以上。
 
  填补空白的文化项目不以投资额论定
 
  《办法》还规定,对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富有创意、竞争力强、投入产出比高的文化创意和动漫游戏项目,投资规模条件可适当放宽。而对于有重大社会影响、历史意义、能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填补海南省文化产业空白,以及具有较大出口潜力项目,则不以投资总额为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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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时期国家动漫产业发展规划

前言 动漫产业是极具生机和活力的新兴文化产业。发展动漫产业对于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传播先进文化、丰富群众生活、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扩大消费和就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都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动漫产业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受群众喜爱,又广泛服务社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动漫产业跨越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立足动漫产业发展实际,结合市场需求,确定“十二五”时期动漫产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主要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遵循动漫产业发展规律,加强动漫内容建设和引导;树立“大动漫观、全产业链”的发展思路,优化产业结构、完善产业链条,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培育一批充满活力、专业性强的动漫企业,打造若干具有中国风格和国际影响的动漫品牌;加强政府政策引导和公共服务,努力形成布局结构合理、产业链条相对完整、整体技术水平先进、市场竞争有序、经济效益显著的动漫产业发展格局,推动动漫在丰富群众生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在社会生活各领域得到更加广泛的普及应用。为实现上述目标,推动我国从动漫大国向动漫强国跨越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一、基本经验和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以来,我国动漫产业蓬勃发展,在提高思想认识、创新体制机制、满足消费需求、积极学习借鉴、坚持中国特色等方面取得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当前,我国动漫产业发展既面临着有利的形势,又存在诸多的困难和挑战,需要进一步明确思路、合理引导、科学规划,全面提高我国动漫产业发展水平。 (一)基本经验 1、坚持发展理念与产业实践相适应,不断提高和深化对动漫发展的认识。随着动漫产业发展理念的不断完善,社会各界对动漫的认识更加全面,动漫不仅是艺术、也是重要的文化产业门类已经成为共识。动漫消费的年龄阶层逐步扩大,动漫应用的社会领域更加广泛,“大动漫观、全产业链”的发展思路极大拓展了动漫产业的发展空间。 2、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动漫产业发展中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确保动漫产业发展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保持一致、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适应。广泛的消费需求为动漫产业拓展了发展空间,我国动漫产品数量、产值规模和盈利水平相比“十一五”之初取得了重大进展。 3、坚持自主创新与借鉴国际经验相结合,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动漫发展道路。在积极学习借鉴国际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动漫界始终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努力挖掘民族优秀文化资源,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原创动漫发展道路,立足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不断提高中国动漫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4、坚持技术创新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为动漫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动漫发展呈现出艺术与技术高度融合的趋势,动漫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取得一定突破,有效促进了动漫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提升。动漫人才培养工作稳步推进,一批优秀的创意与经营管理人才和大量专业技术人才为动漫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5、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努力营造动漫产业发展良好环境。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各方积极性,各成员单位团结协作,制订政策、搭建平台、举办活动。各地方各界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工作,社会力量投资动漫产业的热情高涨,动漫产业发展环境得到优化。 (二)面临的形势 当前,我国动漫产业发展势头迅猛,产值从“十五”期末不足100亿元,到2010年达470.84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30%;原创能力不断增强,产品数量大幅增长,质量不断提高,“十一五”期间,国产电视动画片产量从8万分钟增长到22万分钟;动画电影批准备案数量从12部增长到46部,国产动画电影票房纪录连续破亿;漫画期刊年发行量从4000万册增长到1亿多册,漫画图书年发行量从3000万册增长一倍以上;一批动漫企业和动漫品牌崭露头角,动漫产业链日益完善,动漫“走出去”步伐加快,动漫在社会生活各领域的应用更加广泛,动漫产业的发展面临着极为有利的条件和形势。 同时,我国与世界动漫强国相比,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对动漫产业发展规律性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精品力作不多,缺少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动漫品牌;产业结构不尽合理,部分企业持续盈利能力不强,产业链尚不完整;侵权盗版现象依然存在;高端创意策划与经营管理人才不足等等,必须要紧抓机遇,奋发有为,努力实现我国动漫产业跨越发展,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贡献力量。 二、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努力推动我国原创动漫创意、研发、制作能力大幅提升,动漫精品力作不断涌现,技术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国际竞争力大大提高,发挥市场机制对动漫文化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着力打造5至10个知名国产动漫品牌和骨干动漫企业,培育出一批具有较强市场意识、国内外知名的动漫艺术家和企业家,动漫产业的影响力、辐射力、带动力持续增强,动漫在社会生活各领域的普及应用更加广泛深入,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一)引导原创动漫创作生产 坚持正确的创作生产方向,加强内容引导和建设,鼓励原创、打造精品,促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内容积极健康、贴近群众的动漫产品的创作、生产和传播。 1、加强内容引导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引导广大动漫工作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继承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吸收借鉴世界优秀文化,鼓励、扶持动漫工作者和动漫企业创作、生产、传播和推广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富有中国文化精神、饱含时代特点的动漫产品。不断提高产品研发和原创能力,着力提升产品内涵、质量、艺术和技术水平,加大对内容创新的支持力度,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为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营造良好氛围。

前言 动漫产业是极具生机和活力的新兴文化产业。发展动漫产业对于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传播先进文化、丰富群众生活、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扩大消费和就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都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动漫产业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受群众喜爱,又广泛服务社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动漫产业跨越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立足动漫产业发展实际,结合市场需求,确定“十二五”时期动漫产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主要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遵循动漫产业发展规律,加强动漫内容建设和引导;树立“大动漫观、全产业链”的发展思路,优化产业结构、完善产业链条,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培育一批充满活力、专业性强的动漫企业,打造若干具有中国风格和国际影响的动漫品牌;加强政府政策引导和公共服务,努力形成布局结构合理、产业链条相对完整、整体技术水平先进、市场竞争有序、经济效益显著的动漫产业发展格局,推动动漫在丰富群众生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在社会生活各领域得到更加广泛的普及应用。为实现上述目标,推动我国从动漫大国向动漫强国跨越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一、基本经验和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以来,我国动漫产业蓬勃发展,在提高思想认识、创新体制机制、满足消费需求、积极学习借鉴、坚持中国特色等方面取得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当前,我国动漫产业发展既面临着有利的形势,又存在诸多的困难和挑战,需要进一步明确思路、合理引导、科学规划,全面提高我国动漫产业发展水平。 (一)基本经验 1、坚持发展理念与产业实践相适应,不断提高和深化对动漫发展的认识。随着动漫产业发展理念的不断完善,社会各界对动漫的认识更加全面,动漫不仅是艺术、也是重要的文化产业门类已经成为共识。动漫消费的年龄阶层逐步扩大,动漫应用的社会领域更加广泛,“大动漫观、全产业链”的发展思路极大拓展了动漫产业的发展空间。 2、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动漫产业发展中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确保动漫产业发展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保持一致、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适应。广泛的消费需求为动漫产业拓展了发展空间,我国动漫产品数量、产值规模和盈利水平相比“十一五”之初取得了重大进展。 3、坚持自主创新与借鉴国际经验相结合,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动漫发展道路。在积极学习借鉴国际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动漫界始终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努力挖掘民族优秀文化资源,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原创动漫发展道路,立足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不断提高中国动漫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4、坚持技术创新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为动漫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动漫发展呈现出艺术与技术高度融合的趋势,动漫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取得一定突破,有效促进了动漫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提升。动漫人才培养工作稳步推进,一批优秀的创意与经营管理人才和大量专业技术人才为动漫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5、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努力营造动漫产业发展良好环境。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各方积极性,各成员单位团结协作,制订政策、搭建平台、举办活动。各地方各界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工作,社会力量投资动漫产业的热情高涨,动漫产业发展环境得到优化。 (二)面临的形势 当前,我国动漫产业发展势头迅猛,产值从“十五”期末不足100亿元,到2010年达470.84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30%;原创能力不断增强,产品数量大幅增长,质量不断提高,“十一五”期间,国产电视动画片产量从8万分钟增长到22万分钟;动画电影批准备案数量从12部增长到46部,国产动画电影票房纪录连续破亿;漫画期刊年发行量从4000万册增长到1亿多册,漫画图书年发行量从3000万册增长一倍以上;一批动漫企业和动漫品牌崭露头角,动漫产业链日益完善,动漫“走出去”步伐加快,动漫在社会生活各领域的应用更加广泛,动漫产业的发展面临着极为有利的条件和形势。 同时,我国与世界动漫强国相比,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对动漫产业发展规律性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精品力作不多,缺少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动漫品牌;产业结构不尽合理,部分企业持续盈利能力不强,产业链尚不完整;侵权盗版现象依然存在;高端创意策划与经营管理人才不足等等,必须要紧抓机遇,奋发有为,努力实现我国动漫产业跨越发展,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贡献力量。 二、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努力推动我国原创动漫创意、研发、制作能力大幅提升,动漫精品力作不断涌现,技术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国际竞争力大大提高,发挥市场机制对动漫文化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着力打造5至10个知名国产动漫品牌和骨干动漫企业,培育出一批具有较强市场意识、国内外知名的动漫艺术家和企业家,动漫产业的影响力、辐射力、带动力持续增强,动漫在社会生活各领域的普及应用更加广泛深入,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一)引导原创动漫创作生产 坚持正确的创作生产方向,加强内容引导和建设,鼓励原创、打造精品,促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内容积极健康、贴近群众的动漫产品的创作、生产和传播。 1、加强内容引导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引导广大动漫工作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继承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吸收借鉴世界优秀文化,鼓励、扶持动漫工作者和动漫企业创作、生产、传播和推广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富有中国文化精神、饱含时代特点的动漫产品。不断提高产品研发和原创能力,着力提升产品内涵、质量、艺术和技术水平,加大对内容创新的支持力度,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为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营造良好氛围。

文化部产业司 5048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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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12条金融新政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近日,福建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省文改办等6部门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据了解,该政策从深入落实和拓展银政合作、健全文化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创新文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省属文化集团做大做强、提升金融服务重点文化企业水平、大力扶持中小微型文化企业发展、丰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融资模式、完善文化产业贷款内部管理制度、培育和发展文化股权投资业、积极推动文化企业直接融资、完善文化产业融资配套环境、强化政策宣传与落实等12个方面提出了金融支持文化发展的具体措施,旨在进一步推动福建省文化产业振兴和繁荣发展。 在健全文化产业金融服务体系上,福建将支持银行业在十大重点文化产业园区等所在地建立文化产业专业支行或特色支行,建设文化产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鼓励所在地政府对专业支行、专营机构给予政策扶持;鼓励文化龙头企业牵头组建文化小额贷款公司,支持中小文化企业发展。 在创新文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福建将试点开办版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并发展基于企业账户现金流的各项融资业务,多渠道满足“轻资产”型文化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 在扶持中小微型文化企业发展上,将鼓励和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型文化企业的信贷投放,将小微型文化企业纳入到福建省小企业贷款风险的补偿范围中区,按照小企业贷款季均余额比上年净增加额的0.5%予以风险补偿;支持文化企业按照“企业出资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方式,建立企业互助担保基金,提升中小微型文化企业融资能力。 在丰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融资模式上,支持民营资本以BT、BOT等各种方式参与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和运营,支持园区招商引资,实现可持续发展。

近日,福建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省文改办等6部门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据了解,该政策从深入落实和拓展银政合作、健全文化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创新文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省属文化集团做大做强、提升金融服务重点文化企业水平、大力扶持中小微型文化企业发展、丰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融资模式、完善文化产业贷款内部管理制度、培育和发展文化股权投资业、积极推动文化企业直接融资、完善文化产业融资配套环境、强化政策宣传与落实等12个方面提出了金融支持文化发展的具体措施,旨在进一步推动福建省文化产业振兴和繁荣发展。 在健全文化产业金融服务体系上,福建将支持银行业在十大重点文化产业园区等所在地建立文化产业专业支行或特色支行,建设文化产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鼓励所在地政府对专业支行、专营机构给予政策扶持;鼓励文化龙头企业牵头组建文化小额贷款公司,支持中小文化企业发展。 在创新文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福建将试点开办版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并发展基于企业账户现金流的各项融资业务,多渠道满足“轻资产”型文化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 在扶持中小微型文化企业发展上,将鼓励和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型文化企业的信贷投放,将小微型文化企业纳入到福建省小企业贷款风险的补偿范围中区,按照小企业贷款季均余额比上年净增加额的0.5%予以风险补偿;支持文化企业按照“企业出资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方式,建立企业互助担保基金,提升中小微型文化企业融资能力。 在丰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融资模式上,支持民营资本以BT、BOT等各种方式参与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和运营,支持园区招商引资,实现可持续发展。

中华工商时报 4799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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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关于2011年度全国电视动画片制作发行情况的通告

2月9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2011年度全国电视动画片制作发行情况的通告》(通告第3号),2011年,全国广播影视系统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我国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创作导向,坚持产业化发展方向,国产动画片生产数量、艺术质量、制作技术、播映效果、市场环境、产业结构、教育教学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 根据总局电视动画片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总局电视动画片审查委员会、各省级电视动画片审查机构及受总局委托的中央电视台电视动画片审查机构2011年度审查发行的国产电视动画片情况予以通告。 2011年度,各电视动画片审查机构认真审查了各地动画片制作机构报送的国产电视动画片,我国动画制作机构自主生产的动画片数量大幅提高。经统计,2011年全国制作完成的国产电视动画片共435部261224分钟,比2010年增长18%。全国共有21个省份以及中直有关单位生产制作了国产电视动画完成片。其中,全国动画片创作生产数量排在前五位的省份是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辽宁省、福建省(具体生产情况见附件1)。按国产动画片生产数量,我国原创动画片制作生产十大机构是:深圳华强数字动漫有限公司、无锡亿唐动画设计有限公司、平潭水木动画有限公司、杭州漫奇妙动漫制作有限公司、宁波水木动画设计有限公司、浙江中南集团卡通影视有限公司、央视动画有限公司、大连卡秀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沈阳易品动漫有限公司、福州翰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具体生产情况见附件2)。 2011年,国务院以及各地政府出台的国产动漫产业优惠扶持政策收效显著,一些主要城市动画片生产积极性持续增长。国产动画片创作生产数量位居前列的十大城市分别是:杭州、深圳、无锡、沈阳、广州、苏州、宁波、北京、福州、大连(具体生产情况见附件3)。 2011年,国家影视动画产业基地的建设得到了各地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并给予了大力支持。目前,长三角地区、华南地区、华北地区、东北地区、西南地区以及中部地区都形成了若干个动画产业集群带。绝大多数动画产业基地积极落实总局、地方关于推动我国动画产业发展的举措,制定战略规划,完善服务设施,凝聚动画企业,培养动画人才,推进动画生产,取得了较好成绩。2011年度,国家动画产业基地自主制作完成国产动画片276部,190290分钟,约占全国总产量的72%,比2010年增长10%。生产数量排在全国前列的国家动画产业基地是: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动画产业园、深圳市动画制作中心、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区动漫产业园、无锡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南方动画节目联合制作中心(具体生产情况见附件4)。 国产动画生产和交易数量大幅增长,进一步丰富了我国各级电视频道的节目源,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广大观众尤其是青少年的收视需求,也为动画企业树立动画品牌,完成资金、人才、知识、技术的积累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国产动画片创作水平、艺术质量也随着动画产量的增长不断提高,一些优秀国产动画片受到观众的热烈欢迎。2011年度,总局共向全国电视播出机构推荐播出82部优秀国产动画片。其中,江苏动画制作机构16部,浙江动画制作机构14部,福建动画制作机构11部,广东动画制作机构9部,安徽动画制作机构5部,上海、中央电视台及其所属动画制作机构各4部,北京、河北、辽宁动画制作机构各3部,江西、河南、湖南动画制作机构各2部,天津、黑龙江、湖北、中直动画制作机构各1部(具体生产情况见附件5)。 各级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做好国产电视动画片的审查发证工作,电视播出机构可按2011年度核发《国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目录(附件6),购买、播放优秀国产动画片。 特此通告

2月9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2011年度全国电视动画片制作发行情况的通告》(通告第3号),2011年,全国广播影视系统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我国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创作导向,坚持产业化发展方向,国产动画片生产数量、艺术质量、制作技术、播映效果、市场环境、产业结构、教育教学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 根据总局电视动画片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总局电视动画片审查委员会、各省级电视动画片审查机构及受总局委托的中央电视台电视动画片审查机构2011年度审查发行的国产电视动画片情况予以通告。 2011年度,各电视动画片审查机构认真审查了各地动画片制作机构报送的国产电视动画片,我国动画制作机构自主生产的动画片数量大幅提高。经统计,2011年全国制作完成的国产电视动画片共435部261224分钟,比2010年增长18%。全国共有21个省份以及中直有关单位生产制作了国产电视动画完成片。其中,全国动画片创作生产数量排在前五位的省份是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辽宁省、福建省(具体生产情况见附件1)。按国产动画片生产数量,我国原创动画片制作生产十大机构是:深圳华强数字动漫有限公司、无锡亿唐动画设计有限公司、平潭水木动画有限公司、杭州漫奇妙动漫制作有限公司、宁波水木动画设计有限公司、浙江中南集团卡通影视有限公司、央视动画有限公司、大连卡秀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沈阳易品动漫有限公司、福州翰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具体生产情况见附件2)。 2011年,国务院以及各地政府出台的国产动漫产业优惠扶持政策收效显著,一些主要城市动画片生产积极性持续增长。国产动画片创作生产数量位居前列的十大城市分别是:杭州、深圳、无锡、沈阳、广州、苏州、宁波、北京、福州、大连(具体生产情况见附件3)。 2011年,国家影视动画产业基地的建设得到了各地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并给予了大力支持。目前,长三角地区、华南地区、华北地区、东北地区、西南地区以及中部地区都形成了若干个动画产业集群带。绝大多数动画产业基地积极落实总局、地方关于推动我国动画产业发展的举措,制定战略规划,完善服务设施,凝聚动画企业,培养动画人才,推进动画生产,取得了较好成绩。2011年度,国家动画产业基地自主制作完成国产动画片276部,190290分钟,约占全国总产量的72%,比2010年增长10%。生产数量排在全国前列的国家动画产业基地是: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动画产业园、深圳市动画制作中心、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区动漫产业园、无锡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南方动画节目联合制作中心(具体生产情况见附件4)。 国产动画生产和交易数量大幅增长,进一步丰富了我国各级电视频道的节目源,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广大观众尤其是青少年的收视需求,也为动画企业树立动画品牌,完成资金、人才、知识、技术的积累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国产动画片创作水平、艺术质量也随着动画产量的增长不断提高,一些优秀国产动画片受到观众的热烈欢迎。2011年度,总局共向全国电视播出机构推荐播出82部优秀国产动画片。其中,江苏动画制作机构16部,浙江动画制作机构14部,福建动画制作机构11部,广东动画制作机构9部,安徽动画制作机构5部,上海、中央电视台及其所属动画制作机构各4部,北京、河北、辽宁动画制作机构各3部,江西、河南、湖南动画制作机构各2部,天津、黑龙江、湖北、中直动画制作机构各1部(具体生产情况见附件5)。 各级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做好国产电视动画片的审查发证工作,电视播出机构可按2011年度核发《国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目录(附件6),购买、播放优秀国产动画片。 特此通告

国家广电总局 5196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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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2013年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

近日,福建省信息化局出台《2013年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动动漫游戏产业快速发展。 壮大一批园区 扶持一批企业 支持引导福州、厦门发挥人才技术聚集优势,继续发展原创动漫游戏产业园;支持泉州、漳州发挥轻纺工业发达优势,推动发展动漫游戏衍生品产业园区;支持三明、南平、龙岩等地发挥生态旅游资源优势,发展动漫游戏周边产业园。指导相关园区按照国家级标准进行建设配套,积极创造条件,申报国家级产业园区;鼓励厦门软件园国家影视动画产业基地争创年产值50亿元的动漫游戏产业园区。 支持骨干动漫企业兼并重组、发展总部经济;支持网龙公司继续开发“91助手”系列产品,进一步拓展市场,旗下“博远无线”年内成为集团第二家上市公司;支持网龙公司申报国家文化30强企业,厦门游家、福建神画时代申报福建省文化10强企业,中国移动手机动漫基地申报福建省十大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力争2013年网龙公司收入达到20亿元,中国移动手机动漫基地收入达到10亿元。 建强一批平台 培育一批品牌 指导协助动漫节组委会做好国内外知名动漫企业招商招展,努力推动把厦门国际动漫节办成集大赛、展示、论坛、招商对接于一体的国际知名展会;支持中国动漫集团中娱公司在有关高校开展“我要画春晚”宣传推介和征集活动等,努力把“全国动漫春晚”培育成国际知名动漫品牌。 大力扶持原创动漫游戏,鼓励动漫游戏企业与传统产业结合,创作开发本省著名商业品牌、优秀人文历史动漫作品,重点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中国风格、国际影响的动漫形象和动漫品牌。引导和鼓励本省优秀动漫游戏作品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与大赛,重点组织或支持本省企业参加法国戛纳动漫节、日本动漫节、中国香港及台湾电玩展等展会,大力宣传福建优势动漫企业和优质动漫品牌,帮助企业招商引资和拓展国际国内市场。 动漫产业收入力争超过150亿元 今年,福建省动漫游戏行业收入力争超过150亿元,同比增长50%,年收入上亿元动漫游戏企业超过20家,培育出年产值50亿元的动漫游戏产业园区和20亿元的动漫游戏企业。 今年,福建省将重点建设一批国家级动漫游戏及衍生品产业园区,壮大一批行业骨干龙头企业,扶持一批动漫产业聚集、产品运营、服务保障平台,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动漫游戏品牌。支持网龙公司申报国家文化30强企业,厦门游家、福建神画时代申报福建省文化10强企业,中国移动手机动漫基地申报福建省十大文化产业重点项目。

近日,福建省信息化局出台《2013年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动动漫游戏产业快速发展。 壮大一批园区 扶持一批企业 支持引导福州、厦门发挥人才技术聚集优势,继续发展原创动漫游戏产业园;支持泉州、漳州发挥轻纺工业发达优势,推动发展动漫游戏衍生品产业园区;支持三明、南平、龙岩等地发挥生态旅游资源优势,发展动漫游戏周边产业园。指导相关园区按照国家级标准进行建设配套,积极创造条件,申报国家级产业园区;鼓励厦门软件园国家影视动画产业基地争创年产值50亿元的动漫游戏产业园区。 支持骨干动漫企业兼并重组、发展总部经济;支持网龙公司继续开发“91助手”系列产品,进一步拓展市场,旗下“博远无线”年内成为集团第二家上市公司;支持网龙公司申报国家文化30强企业,厦门游家、福建神画时代申报福建省文化10强企业,中国移动手机动漫基地申报福建省十大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力争2013年网龙公司收入达到20亿元,中国移动手机动漫基地收入达到10亿元。 建强一批平台 培育一批品牌 指导协助动漫节组委会做好国内外知名动漫企业招商招展,努力推动把厦门国际动漫节办成集大赛、展示、论坛、招商对接于一体的国际知名展会;支持中国动漫集团中娱公司在有关高校开展“我要画春晚”宣传推介和征集活动等,努力把“全国动漫春晚”培育成国际知名动漫品牌。 大力扶持原创动漫游戏,鼓励动漫游戏企业与传统产业结合,创作开发本省著名商业品牌、优秀人文历史动漫作品,重点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中国风格、国际影响的动漫形象和动漫品牌。引导和鼓励本省优秀动漫游戏作品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与大赛,重点组织或支持本省企业参加法国戛纳动漫节、日本动漫节、中国香港及台湾电玩展等展会,大力宣传福建优势动漫企业和优质动漫品牌,帮助企业招商引资和拓展国际国内市场。 动漫产业收入力争超过150亿元 今年,福建省动漫游戏行业收入力争超过150亿元,同比增长50%,年收入上亿元动漫游戏企业超过20家,培育出年产值50亿元的动漫游戏产业园区和20亿元的动漫游戏企业。 今年,福建省将重点建设一批国家级动漫游戏及衍生品产业园区,壮大一批行业骨干龙头企业,扶持一批动漫产业聚集、产品运营、服务保障平台,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动漫游戏品牌。支持网龙公司申报国家文化30强企业,厦门游家、福建神画时代申报福建省文化10强企业,中国移动手机动漫基地申报福建省十大文化产业重点项目。

中国经济新闻 4768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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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增值税 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促进我国动漫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增强动漫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现就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增值税、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增值税 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上述动漫软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中软件产品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营业税 对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劳务,以及动漫企业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交易收入(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 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的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执行时间自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第一条、第三条规定相应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促进我国动漫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增强动漫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现就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增值税、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增值税 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上述动漫软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中软件产品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营业税 对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劳务,以及动漫企业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交易收入(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 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的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执行时间自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第一条、第三条规定相应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财政部 5238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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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工作启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十二五”时期国家动漫产业发展规划》提出的“打造若干具有中国风格和国际影响的动漫品牌”的战略,促进动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动我国从动漫大国向动漫强国的转变,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在2012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的基础上,文化部拟开展2013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通过申报和评审,培育一批具有品牌化开发价值的民族原创动漫创意,推动建设一批在国内和国际市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民族原创动漫品牌,加强对动漫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 一、申报时间 2013年4月1日至6月30日(过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主体 我国公民或在我国合法注册成立的从事动漫产品创作、生产、经营的内资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 三、申报内容 2013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主要培育和扶持民族原创优秀动漫创意、动漫品牌,并加强对入选动漫创意、动漫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其中动漫创意是指具备基本动漫形象、角色设定、剧情安排、场景设计的成熟构思,并已形成具有可操作性、产业开发价值、品牌规划的实施方案。动漫品牌是指具有在国内、国际一定知名度的动漫产品(包括漫画、动画、新媒体动漫、动漫演出、动漫衍生产品等)、动漫形象,或由此注册的动漫产业商标,并在我国境内通过版权登记、商标登记等方式合法取得为动漫业界和消费者所熟知的特有标识(名称、名词、符号、设计,或以上几项的组合)。 四、申报条件 申报扶持的动漫创意和动漫品牌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内容健康向上,体现中国风格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动漫创意独特、艺术表现新颖,具备成为知名动漫品牌的基础。 (三)动漫品牌具有一定国内外知名度,已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产业链属性强,具有进一步品牌化、市场化、产业化开发价值;产品故事性强,形象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市场覆盖面和占有率在国内同行业中位居前列,近3年来的营业收入、纳税额、出口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同行业中领先。 (四)具有成熟的制作、营销团队,品牌管理方式先进,注重对品牌的市场定位、规划和宣传推广。 (五)知识产权由在我国注册成立的内资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我国公民所有。 (六)已经入选2012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的动漫创意和动漫品牌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动漫创意需提供以下材料(纸质材料、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以光盘形式寄送): 1.2013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动漫创意申报表(见附件1); 2.有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商标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登记证书、有效的授权协议、知识产权声明等); 3.申报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无犯罪证明,申报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及主要负责人近3年来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申报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4.动漫创意具体创作、策划方案(需包括动漫形象设计图、角色设定、剧本、场景设计,相应原画样稿或5-10分钟样片等); 5.品牌建设规划(打造国内外知名动漫品牌的5-10年规划及可行性方案); 6.宣传推广方案(包括申报项目在电视、网络、报纸、专业期刊等国内外媒体及户外宣传推广、项目推介会等宣传推广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 7.产业化营销方案(以申报项目为核心的动漫产业链相关环节的授权、研发、营销方案); 8.扶持资金使用计划,项目预算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申报动漫品牌需提供以下材料(纸质材料、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以光盘形式寄送): 1.2013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动漫品牌申报表(见附件2); 2.有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商标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登记证书、有效的授权协议、知识产权声明等); 3.申报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无犯罪证明,申报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及主要负责人近3年来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可由申报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4.相关动漫产品样品及有关许可证明复印件; 5.品牌基本情况和下一步规划(包括动漫品牌的目标人群、主要特征和核心价值观,打造国内外知名动漫品牌的5-10年规划及可行性方案); 6.宣传推广基本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方案(包括申报动漫品牌在电视、网络、报纸、专业期刊等国内外媒体及户外宣传推广、项目推介会等宣传推广情况,主要媒体的收视率、发行量、点击率、下载量和下一步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 7.产业化营销基本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方案(以申报动漫品牌为核心的动漫产业链相关环节的授权、研发、营销情况,包括近3年的营业收入、纳税额和出口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8.获奖(如有)证明复印件,扶持资金使用计划,项目预算及其他相关材料。动漫创意申请表.doc动漫品牌申请表.doc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十二五”时期国家动漫产业发展规划》提出的“打造若干具有中国风格和国际影响的动漫品牌”的战略,促进动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动我国从动漫大国向动漫强国的转变,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在2012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的基础上,文化部拟开展2013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通过申报和评审,培育一批具有品牌化开发价值的民族原创动漫创意,推动建设一批在国内和国际市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民族原创动漫品牌,加强对动漫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 一、申报时间 2013年4月1日至6月30日(过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主体 我国公民或在我国合法注册成立的从事动漫产品创作、生产、经营的内资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 三、申报内容 2013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主要培育和扶持民族原创优秀动漫创意、动漫品牌,并加强对入选动漫创意、动漫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其中动漫创意是指具备基本动漫形象、角色设定、剧情安排、场景设计的成熟构思,并已形成具有可操作性、产业开发价值、品牌规划的实施方案。动漫品牌是指具有在国内、国际一定知名度的动漫产品(包括漫画、动画、新媒体动漫、动漫演出、动漫衍生产品等)、动漫形象,或由此注册的动漫产业商标,并在我国境内通过版权登记、商标登记等方式合法取得为动漫业界和消费者所熟知的特有标识(名称、名词、符号、设计,或以上几项的组合)。 四、申报条件 申报扶持的动漫创意和动漫品牌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内容健康向上,体现中国风格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动漫创意独特、艺术表现新颖,具备成为知名动漫品牌的基础。 (三)动漫品牌具有一定国内外知名度,已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产业链属性强,具有进一步品牌化、市场化、产业化开发价值;产品故事性强,形象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市场覆盖面和占有率在国内同行业中位居前列,近3年来的营业收入、纳税额、出口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同行业中领先。 (四)具有成熟的制作、营销团队,品牌管理方式先进,注重对品牌的市场定位、规划和宣传推广。 (五)知识产权由在我国注册成立的内资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我国公民所有。 (六)已经入选2012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的动漫创意和动漫品牌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动漫创意需提供以下材料(纸质材料、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以光盘形式寄送): 1.2013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动漫创意申报表(见附件1); 2.有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商标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登记证书、有效的授权协议、知识产权声明等); 3.申报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无犯罪证明,申报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及主要负责人近3年来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申报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4.动漫创意具体创作、策划方案(需包括动漫形象设计图、角色设定、剧本、场景设计,相应原画样稿或5-10分钟样片等); 5.品牌建设规划(打造国内外知名动漫品牌的5-10年规划及可行性方案); 6.宣传推广方案(包括申报项目在电视、网络、报纸、专业期刊等国内外媒体及户外宣传推广、项目推介会等宣传推广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 7.产业化营销方案(以申报项目为核心的动漫产业链相关环节的授权、研发、营销方案); 8.扶持资金使用计划,项目预算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申报动漫品牌需提供以下材料(纸质材料、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以光盘形式寄送): 1.2013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动漫品牌申报表(见附件2); 2.有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商标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登记证书、有效的授权协议、知识产权声明等); 3.申报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无犯罪证明,申报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及主要负责人近3年来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可由申报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4.相关动漫产品样品及有关许可证明复印件; 5.品牌基本情况和下一步规划(包括动漫品牌的目标人群、主要特征和核心价值观,打造国内外知名动漫品牌的5-10年规划及可行性方案); 6.宣传推广基本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方案(包括申报动漫品牌在电视、网络、报纸、专业期刊等国内外媒体及户外宣传推广、项目推介会等宣传推广情况,主要媒体的收视率、发行量、点击率、下载量和下一步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 7.产业化营销基本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方案(以申报动漫品牌为核心的动漫产业链相关环节的授权、研发、营销情况,包括近3年的营业收入、纳税额和出口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8.获奖(如有)证明复印件,扶持资金使用计划,项目预算及其他相关材料。动漫创意申请表.doc动漫品牌申请表.doc

文化部办公厅 4783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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