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促进我国动漫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增强动漫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现就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增值税、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增值税 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上述动漫软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中软件产品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营业税 对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劳务,以及动漫企业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交易收入(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 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的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执行时间自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第一条、第三条规定相应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促进我国动漫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增强动漫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现就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增值税、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增值税 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上述动漫软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中软件产品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营业税 对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劳务,以及动漫企业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交易收入(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 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的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执行时间自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第一条、第三条规定相应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文件 中宣发[2011]35号 印发《关于在新闻战线广泛深入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对外宣传办公室、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局、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 《关于在新闻战线广泛深入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的意见》已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在新闻战线广泛深入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的意见 为推动新闻工作者切实将群众观点、群众路线体现在新闻宣传实践中,促进新闻单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一步制度化常态化,决定在全国新闻战线组织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又风”活动。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在新闻战线加强群众路线教育的指示精神,引导广大新闻工作者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中自觉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强化群众视角、运用群众语言、回应群众关切,更好地宣传党的主张、坚持正确导向,更好地反映人民心声、通达社情民意,不断提高新闻宣传质量水平,树立新闻战线良好形象。 二、具体安排 I.认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在全国新闻战线组织开展群众路线学习教育。各新闻单位要组织编辑记者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开展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围绕新闻战线在新形势下如何坚持“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开展交流研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进一步端正新闻工作指导思想。 2.认真开展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活动。各新闻单位都要建立基层联系点,组织编辑记者广泛开展蹲点调研活动,认真调查研究群众生产生活的新情况新变化,通过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进一步了解基层、融入群众。通过深入调研,切实增强对国情的理解,对党和政府方针政策的理解,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理解。通过与贫困边远地区结对子、定点帮扶、双向互动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增进群众感情、拉近同群众的距离,克服疏远群众、淡漠群众,游离于群众之外、凌驾于群众之上的不良风气,进一步增强做好党的新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3.认真开展改进文风工作。各新闻单位要在密切联系群众中学习群众语言、熟悉群众语言、善用群众语言,拉近新闻报道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使群众能听得明白、听得进去,着力提高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的本领。可以通过开展范文学习、群众评议等多种活动,在新闻报道中大力倡导“短、新、实”的清新文风,切实提高新闻报道的公信力、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 4.开办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专题专栏。各新闻单位要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办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专题或专栏,配发“开栏的话”,持续推出记者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的报道,集中反映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的成果。专题专栏名称、具体报道内容由各新闻单位自定。要精心策划选题视角,以小见大,以点带面,全面反映人民群众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伟大实践和生动创造,反映党和政府的政策措施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的实际变化,反映人民群众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美好生活,展示他们良好的精神风貌。中央新闻媒体、各省区市主要新闻媒体原则上每周至少推出3至5期报道。已开办相关专题专栏的要继续办好,不断扩大影响、形成品牌。 5.坚持在日常报道中体现群众观点。各新闻单位要将深入群众、转变作风、改进文风的要求体现到各项宣传报道中,特别是重大主题宣传、典型宣传、政策解读和热点引导等宣传报道活动中。鼓励编辑记者深入改革建设前沿,深入群众生产生活一线,挖掘现实素材、采写现场报道,鼓励把笔触、话筒和镜头对准普通群众,把版面和时段多给基层群众,多写群众喜闻乐见的新闻,多写振奋精神、鼓舞士气的新闻,多写反映实际、反映基层的新闻,不断增强宣传报道的实际效果。 三、工作要求 各地党委宣传部、全国“三教办”、各新闻单位要把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作为新闻战线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抓手,作为深化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确保活动形成声势和影响,确保开办的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专题专栏制度化常态化。 1.完善学习和调研制度。要结合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结合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在新闻战线倡导良好的学习风气,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各新闻单位要定期组织编辑记者学习中央精神特别是关于新闻宣传工作的指示精神,学习涉及国计民生的方针政策,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各方面知识,增强把握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新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必须安排一定时间深入到基层联系点调查研究,编辑记者要经常性地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在调研中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 2.完善编辑记者岗前和在岗培训制度。各地党委宣传部、全国“三教办”要有计划地组织举办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加强对媒体领导、业务骨干、青年记者的培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各新闻单位也要加强对编辑记者的岗位培训,组织无基层工作经历的编辑记者分期分批赴基层联系点驻点,新入职人员正式上岗前应有基层联系点驻点经历。 3.完善考评和奖励制度。各地党委宣传部要认真考核新闻单位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的情况,并纳入新闻单位综合考评体系。各新闻单位要将下基层采访情况作为编辑记者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在职称评定、提拔使用等方面予以倾斜。全国性新闻评奖活动要重点向深入基层、扎实采访的编辑记者和稿件倾斜。通过建立和完善考评、奖励制度,鼓励和引导更多编辑记者深入基层、走进群众,切实转变作风、改进文风。 各地党委宣传部、全国“三教办”要加强对新闻媒体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的检查指导,及时总结好经验、推广好做法。各新闻单位要广泛动员编辑记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接受实践锻炼。各地各新闻单位要将抓好长期工作与突出阶段性重点相结合,定期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送主管部门和全国“三教办”。 中央宣传部办公厅2011年7月19日印发
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文件 中宣发[2011]35号 印发《关于在新闻战线广泛深入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对外宣传办公室、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局、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 《关于在新闻战线广泛深入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的意见》已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在新闻战线广泛深入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的意见 为推动新闻工作者切实将群众观点、群众路线体现在新闻宣传实践中,促进新闻单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一步制度化常态化,决定在全国新闻战线组织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又风”活动。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在新闻战线加强群众路线教育的指示精神,引导广大新闻工作者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中自觉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强化群众视角、运用群众语言、回应群众关切,更好地宣传党的主张、坚持正确导向,更好地反映人民心声、通达社情民意,不断提高新闻宣传质量水平,树立新闻战线良好形象。 二、具体安排 I.认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在全国新闻战线组织开展群众路线学习教育。各新闻单位要组织编辑记者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开展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围绕新闻战线在新形势下如何坚持“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开展交流研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进一步端正新闻工作指导思想。 2.认真开展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活动。各新闻单位都要建立基层联系点,组织编辑记者广泛开展蹲点调研活动,认真调查研究群众生产生活的新情况新变化,通过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进一步了解基层、融入群众。通过深入调研,切实增强对国情的理解,对党和政府方针政策的理解,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理解。通过与贫困边远地区结对子、定点帮扶、双向互动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增进群众感情、拉近同群众的距离,克服疏远群众、淡漠群众,游离于群众之外、凌驾于群众之上的不良风气,进一步增强做好党的新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3.认真开展改进文风工作。各新闻单位要在密切联系群众中学习群众语言、熟悉群众语言、善用群众语言,拉近新闻报道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使群众能听得明白、听得进去,着力提高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的本领。可以通过开展范文学习、群众评议等多种活动,在新闻报道中大力倡导“短、新、实”的清新文风,切实提高新闻报道的公信力、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 4.开办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专题专栏。各新闻单位要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办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专题或专栏,配发“开栏的话”,持续推出记者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的报道,集中反映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的成果。专题专栏名称、具体报道内容由各新闻单位自定。要精心策划选题视角,以小见大,以点带面,全面反映人民群众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伟大实践和生动创造,反映党和政府的政策措施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的实际变化,反映人民群众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美好生活,展示他们良好的精神风貌。中央新闻媒体、各省区市主要新闻媒体原则上每周至少推出3至5期报道。已开办相关专题专栏的要继续办好,不断扩大影响、形成品牌。 5.坚持在日常报道中体现群众观点。各新闻单位要将深入群众、转变作风、改进文风的要求体现到各项宣传报道中,特别是重大主题宣传、典型宣传、政策解读和热点引导等宣传报道活动中。鼓励编辑记者深入改革建设前沿,深入群众生产生活一线,挖掘现实素材、采写现场报道,鼓励把笔触、话筒和镜头对准普通群众,把版面和时段多给基层群众,多写群众喜闻乐见的新闻,多写振奋精神、鼓舞士气的新闻,多写反映实际、反映基层的新闻,不断增强宣传报道的实际效果。 三、工作要求 各地党委宣传部、全国“三教办”、各新闻单位要把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作为新闻战线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抓手,作为深化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确保活动形成声势和影响,确保开办的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专题专栏制度化常态化。 1.完善学习和调研制度。要结合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结合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在新闻战线倡导良好的学习风气,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各新闻单位要定期组织编辑记者学习中央精神特别是关于新闻宣传工作的指示精神,学习涉及国计民生的方针政策,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各方面知识,增强把握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新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必须安排一定时间深入到基层联系点调查研究,编辑记者要经常性地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在调研中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 2.完善编辑记者岗前和在岗培训制度。各地党委宣传部、全国“三教办”要有计划地组织举办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加强对媒体领导、业务骨干、青年记者的培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各新闻单位也要加强对编辑记者的岗位培训,组织无基层工作经历的编辑记者分期分批赴基层联系点驻点,新入职人员正式上岗前应有基层联系点驻点经历。 3.完善考评和奖励制度。各地党委宣传部要认真考核新闻单位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的情况,并纳入新闻单位综合考评体系。各新闻单位要将下基层采访情况作为编辑记者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在职称评定、提拔使用等方面予以倾斜。全国性新闻评奖活动要重点向深入基层、扎实采访的编辑记者和稿件倾斜。通过建立和完善考评、奖励制度,鼓励和引导更多编辑记者深入基层、走进群众,切实转变作风、改进文风。 各地党委宣传部、全国“三教办”要加强对新闻媒体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的检查指导,及时总结好经验、推广好做法。各新闻单位要广泛动员编辑记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接受实践锻炼。各地各新闻单位要将抓好长期工作与突出阶段性重点相结合,定期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送主管部门和全国“三教办”。 中央宣传部办公厅2011年7月19日印发
2011年12月30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解放军总政宣传部艺术局发出《关于2011年12月全国国产电视动画片制作备案公示的通知》(广发〔2011〕109号),通知说,2011年12月,经备案公示的全国国产电视动画片为53部,39488分钟。 按题材划分,历史题材4部、2052分钟,占备案公示总数的7.5%、5.2%;童话题材25部、21090分钟,占备案公示总数的47.2%、53.4%;教育题材9部、5258分钟,占备案公示总数的17.0%、13.3%;科幻题材2部、1072分钟,占备案公示总数的3.8%、2.7%;现实题材6部、4506分钟,占备案公示总数的11.3%、11.4%;其他题材7部、5510分钟,占备案公示总数的13.2%、14.0%;神话题材、特殊题材无。 按所占比例大小排名,备案公示的国产电视动画片题材依次为:童话题材、其他题材、教育题材、现实题材、历史题材、科幻题材。题材选择集中在童话和其他方面。 此次国产电视动画片备案公示总体情况较好。各制作机构及上级行政部门能够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备案材料,报备材料符合要求。 请各级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所辖动画制作机构的指导和培训,进一步明确《国产电视动画片制作备案公示管理制度暂行规定》中的要求,同时加强对报备剧目的审查工作,切实履行备案管理职责。中外合拍动画片要按照《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41号)的要求,申请立项后,方可制作。 备案公示剧目表请在广电总局政府网站公示专栏中查询。
2011年12月30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解放军总政宣传部艺术局发出《关于2011年12月全国国产电视动画片制作备案公示的通知》(广发〔2011〕109号),通知说,2011年12月,经备案公示的全国国产电视动画片为53部,39488分钟。 按题材划分,历史题材4部、2052分钟,占备案公示总数的7.5%、5.2%;童话题材25部、21090分钟,占备案公示总数的47.2%、53.4%;教育题材9部、5258分钟,占备案公示总数的17.0%、13.3%;科幻题材2部、1072分钟,占备案公示总数的3.8%、2.7%;现实题材6部、4506分钟,占备案公示总数的11.3%、11.4%;其他题材7部、5510分钟,占备案公示总数的13.2%、14.0%;神话题材、特殊题材无。 按所占比例大小排名,备案公示的国产电视动画片题材依次为:童话题材、其他题材、教育题材、现实题材、历史题材、科幻题材。题材选择集中在童话和其他方面。 此次国产电视动画片备案公示总体情况较好。各制作机构及上级行政部门能够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备案材料,报备材料符合要求。 请各级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所辖动画制作机构的指导和培训,进一步明确《国产电视动画片制作备案公示管理制度暂行规定》中的要求,同时加强对报备剧目的审查工作,切实履行备案管理职责。中外合拍动画片要按照《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41号)的要求,申请立项后,方可制作。 备案公示剧目表请在广电总局政府网站公示专栏中查询。
2月6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2012年度全国电视动画片制作发行情况的通告》(通告〔2013〕3号),2012年,全国广播影视系统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我国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创作导向,坚持产业化发展方向,大力实施动画精品工程,我国动画产业逐步由注重产量、规模向注重质量、效益方向转变。根据总局电视动画片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总局电视动画片审查委员会、各省级电视动画片审查机构及受总局委托的中央电视台电视动画片审查机构2012年度审查发行的国产电视动画片情况予以通告。2012年度,各电视动画片审查机构认真审查了各地动画片制作机构报送的国产电视动画片。据统计,2012年全国制作完成的国产电视动画片共395部222938分钟。全国共有24个省份以及中直有关单位生产制作了国产电视动画完成片。其中,全国动画片创作生产数量排在前五位的省份是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安徽省(具体生产情况见附件1)。按国产动画片生产数量,我国原创动画片制作生产十大机构是:东莞水木动画衍生品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神画时代数码动画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数字动漫有限公司、宁波水木动画设计有限公司、无锡亿唐动画设计有限公司、浙江中南集团卡通影视有限公司、苏州卡酷影视动画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同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州奥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大连卡秀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具体生产情况见附件2)。2012年,各地政府出台的国产动漫产业优惠扶持政策收效显著,一些主要城市动画片生产积极性持续增长。国产动画片创作生产数量位居前列的十大城市分别是:苏州、广州、东莞、福州、杭州、合肥、无锡、深圳、宁波、北京(具体生产情况见附件3)。目前,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和环渤海地区已经形成了成熟的动画产业集群,中部地区、华北地区、东北地区动画产业迅速崛起。2012年,各国家动画产业基地积极贯彻落实总局、地方关于推动我国动画产业发展的举措,大力扶持重点动画企业和动画项目、优化扶持方式、拓展服务形式,积极引领国产动画发展由量的增长向质的提升转变。2012年度,国家动画产业基地自主制作完成国产动画片210部,123715分钟,约占全国总产量的55%。生产数量排在全国前列的国家动画产业基地是:南方动画节目联合制作中心、苏州工业园区动漫产业园、福州动漫产业基地、深圳市动画制作中心、无锡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具体生产情况见附件4)。我国动画产业经过前一阶段的高速发展,丰富了我国各级电视频道的节目源,为我国动画企业探索市场、创立品牌,完成资金、人才、技术和经验的积累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国产动画企业市场意识、品牌意识进一步提升,动画片创作水平、艺术质量不断提高,一些优秀国产动画片受到观众的热烈欢迎。2012年度,总局共向全国电视播出机构推荐播出81部优秀国产动画片。其中,浙江动画制作机构15部,江苏动画制作机构14部,广东动画制作机构10部,福建动画制作机构7部,北京动画制作机构、中央电视台及其所属动画制作机构各6部,河南动画制作机构5部,安徽、上海、辽宁动画制作机构各3部,天津、江西、湖北动画制作机构各2部,黑龙江、湖南、重庆动画制作机构各1部(具体生产情况见附件5)。各级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做好国产电视动画片的审查发证工作,电视播出机构可按2012年度核发《国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目录(附件6)购买、播放优秀国产动画片。特此通告!
2月6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2012年度全国电视动画片制作发行情况的通告》(通告〔2013〕3号),2012年,全国广播影视系统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我国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创作导向,坚持产业化发展方向,大力实施动画精品工程,我国动画产业逐步由注重产量、规模向注重质量、效益方向转变。根据总局电视动画片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总局电视动画片审查委员会、各省级电视动画片审查机构及受总局委托的中央电视台电视动画片审查机构2012年度审查发行的国产电视动画片情况予以通告。2012年度,各电视动画片审查机构认真审查了各地动画片制作机构报送的国产电视动画片。据统计,2012年全国制作完成的国产电视动画片共395部222938分钟。全国共有24个省份以及中直有关单位生产制作了国产电视动画完成片。其中,全国动画片创作生产数量排在前五位的省份是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安徽省(具体生产情况见附件1)。按国产动画片生产数量,我国原创动画片制作生产十大机构是:东莞水木动画衍生品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神画时代数码动画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数字动漫有限公司、宁波水木动画设计有限公司、无锡亿唐动画设计有限公司、浙江中南集团卡通影视有限公司、苏州卡酷影视动画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同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州奥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大连卡秀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具体生产情况见附件2)。2012年,各地政府出台的国产动漫产业优惠扶持政策收效显著,一些主要城市动画片生产积极性持续增长。国产动画片创作生产数量位居前列的十大城市分别是:苏州、广州、东莞、福州、杭州、合肥、无锡、深圳、宁波、北京(具体生产情况见附件3)。目前,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和环渤海地区已经形成了成熟的动画产业集群,中部地区、华北地区、东北地区动画产业迅速崛起。2012年,各国家动画产业基地积极贯彻落实总局、地方关于推动我国动画产业发展的举措,大力扶持重点动画企业和动画项目、优化扶持方式、拓展服务形式,积极引领国产动画发展由量的增长向质的提升转变。2012年度,国家动画产业基地自主制作完成国产动画片210部,123715分钟,约占全国总产量的55%。生产数量排在全国前列的国家动画产业基地是:南方动画节目联合制作中心、苏州工业园区动漫产业园、福州动漫产业基地、深圳市动画制作中心、无锡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具体生产情况见附件4)。我国动画产业经过前一阶段的高速发展,丰富了我国各级电视频道的节目源,为我国动画企业探索市场、创立品牌,完成资金、人才、技术和经验的积累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国产动画企业市场意识、品牌意识进一步提升,动画片创作水平、艺术质量不断提高,一些优秀国产动画片受到观众的热烈欢迎。2012年度,总局共向全国电视播出机构推荐播出81部优秀国产动画片。其中,浙江动画制作机构15部,江苏动画制作机构14部,广东动画制作机构10部,福建动画制作机构7部,北京动画制作机构、中央电视台及其所属动画制作机构各6部,河南动画制作机构5部,安徽、上海、辽宁动画制作机构各3部,天津、江西、湖北动画制作机构各2部,黑龙江、湖南、重庆动画制作机构各1部(具体生产情况见附件5)。各级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做好国产电视动画片的审查发证工作,电视播出机构可按2012年度核发《国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目录(附件6)购买、播放优秀国产动画片。特此通告!
前言 动漫产业是极具生机和活力的新兴文化产业。发展动漫产业对于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传播先进文化、丰富群众生活、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扩大消费和就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都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动漫产业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受群众喜爱,又广泛服务社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动漫产业跨越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立足动漫产业发展实际,结合市场需求,确定“十二五”时期动漫产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主要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遵循动漫产业发展规律,加强动漫内容建设和引导;树立“大动漫观、全产业链”的发展思路,优化产业结构、完善产业链条,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培育一批充满活力、专业性强的动漫企业,打造若干具有中国风格和国际影响的动漫品牌;加强政府政策引导和公共服务,努力形成布局结构合理、产业链条相对完整、整体技术水平先进、市场竞争有序、经济效益显著的动漫产业发展格局,推动动漫在丰富群众生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在社会生活各领域得到更加广泛的普及应用。为实现上述目标,推动我国从动漫大国向动漫强国跨越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一、基本经验和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以来,我国动漫产业蓬勃发展,在提高思想认识、创新体制机制、满足消费需求、积极学习借鉴、坚持中国特色等方面取得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当前,我国动漫产业发展既面临着有利的形势,又存在诸多的困难和挑战,需要进一步明确思路、合理引导、科学规划,全面提高我国动漫产业发展水平。 (一)基本经验 1、坚持发展理念与产业实践相适应,不断提高和深化对动漫发展的认识。随着动漫产业发展理念的不断完善,社会各界对动漫的认识更加全面,动漫不仅是艺术、也是重要的文化产业门类已经成为共识。动漫消费的年龄阶层逐步扩大,动漫应用的社会领域更加广泛,“大动漫观、全产业链”的发展思路极大拓展了动漫产业的发展空间。 2、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动漫产业发展中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确保动漫产业发展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保持一致、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适应。广泛的消费需求为动漫产业拓展了发展空间,我国动漫产品数量、产值规模和盈利水平相比“十一五”之初取得了重大进展。 3、坚持自主创新与借鉴国际经验相结合,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动漫发展道路。在积极学习借鉴国际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动漫界始终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努力挖掘民族优秀文化资源,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原创动漫发展道路,立足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不断提高中国动漫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4、坚持技术创新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为动漫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动漫发展呈现出艺术与技术高度融合的趋势,动漫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取得一定突破,有效促进了动漫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提升。动漫人才培养工作稳步推进,一批优秀的创意与经营管理人才和大量专业技术人才为动漫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5、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努力营造动漫产业发展良好环境。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各方积极性,各成员单位团结协作,制订政策、搭建平台、举办活动。各地方各界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工作,社会力量投资动漫产业的热情高涨,动漫产业发展环境得到优化。 (二)面临的形势 当前,我国动漫产业发展势头迅猛,产值从“十五”期末不足100亿元,到2010年达470.84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30%;原创能力不断增强,产品数量大幅增长,质量不断提高,“十一五”期间,国产电视动画片产量从8万分钟增长到22万分钟;动画电影批准备案数量从12部增长到46部,国产动画电影票房纪录连续破亿;漫画期刊年发行量从4000万册增长到1亿多册,漫画图书年发行量从3000万册增长一倍以上;一批动漫企业和动漫品牌崭露头角,动漫产业链日益完善,动漫“走出去”步伐加快,动漫在社会生活各领域的应用更加广泛,动漫产业的发展面临着极为有利的条件和形势。 同时,我国与世界动漫强国相比,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对动漫产业发展规律性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精品力作不多,缺少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动漫品牌;产业结构不尽合理,部分企业持续盈利能力不强,产业链尚不完整;侵权盗版现象依然存在;高端创意策划与经营管理人才不足等等,必须要紧抓机遇,奋发有为,努力实现我国动漫产业跨越发展,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贡献力量。 二、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努力推动我国原创动漫创意、研发、制作能力大幅提升,动漫精品力作不断涌现,技术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国际竞争力大大提高,发挥市场机制对动漫文化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着力打造5至10个知名国产动漫品牌和骨干动漫企业,培育出一批具有较强市场意识、国内外知名的动漫艺术家和企业家,动漫产业的影响力、辐射力、带动力持续增强,动漫在社会生活各领域的普及应用更加广泛深入,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一)引导原创动漫创作生产 坚持正确的创作生产方向,加强内容引导和建设,鼓励原创、打造精品,促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内容积极健康、贴近群众的动漫产品的创作、生产和传播。 1、加强内容引导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引导广大动漫工作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继承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吸收借鉴世界优秀文化,鼓励、扶持动漫工作者和动漫企业创作、生产、传播和推广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富有中国文化精神、饱含时代特点的动漫产品。不断提高产品研发和原创能力,着力提升产品内涵、质量、艺术和技术水平,加大对内容创新的支持力度,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为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营造良好氛围。
前言 动漫产业是极具生机和活力的新兴文化产业。发展动漫产业对于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传播先进文化、丰富群众生活、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扩大消费和就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都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动漫产业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受群众喜爱,又广泛服务社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动漫产业跨越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立足动漫产业发展实际,结合市场需求,确定“十二五”时期动漫产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主要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遵循动漫产业发展规律,加强动漫内容建设和引导;树立“大动漫观、全产业链”的发展思路,优化产业结构、完善产业链条,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培育一批充满活力、专业性强的动漫企业,打造若干具有中国风格和国际影响的动漫品牌;加强政府政策引导和公共服务,努力形成布局结构合理、产业链条相对完整、整体技术水平先进、市场竞争有序、经济效益显著的动漫产业发展格局,推动动漫在丰富群众生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在社会生活各领域得到更加广泛的普及应用。为实现上述目标,推动我国从动漫大国向动漫强国跨越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一、基本经验和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以来,我国动漫产业蓬勃发展,在提高思想认识、创新体制机制、满足消费需求、积极学习借鉴、坚持中国特色等方面取得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当前,我国动漫产业发展既面临着有利的形势,又存在诸多的困难和挑战,需要进一步明确思路、合理引导、科学规划,全面提高我国动漫产业发展水平。 (一)基本经验 1、坚持发展理念与产业实践相适应,不断提高和深化对动漫发展的认识。随着动漫产业发展理念的不断完善,社会各界对动漫的认识更加全面,动漫不仅是艺术、也是重要的文化产业门类已经成为共识。动漫消费的年龄阶层逐步扩大,动漫应用的社会领域更加广泛,“大动漫观、全产业链”的发展思路极大拓展了动漫产业的发展空间。 2、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动漫产业发展中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确保动漫产业发展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保持一致、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适应。广泛的消费需求为动漫产业拓展了发展空间,我国动漫产品数量、产值规模和盈利水平相比“十一五”之初取得了重大进展。 3、坚持自主创新与借鉴国际经验相结合,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动漫发展道路。在积极学习借鉴国际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动漫界始终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努力挖掘民族优秀文化资源,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原创动漫发展道路,立足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不断提高中国动漫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4、坚持技术创新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为动漫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动漫发展呈现出艺术与技术高度融合的趋势,动漫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取得一定突破,有效促进了动漫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提升。动漫人才培养工作稳步推进,一批优秀的创意与经营管理人才和大量专业技术人才为动漫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5、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努力营造动漫产业发展良好环境。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各方积极性,各成员单位团结协作,制订政策、搭建平台、举办活动。各地方各界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工作,社会力量投资动漫产业的热情高涨,动漫产业发展环境得到优化。 (二)面临的形势 当前,我国动漫产业发展势头迅猛,产值从“十五”期末不足100亿元,到2010年达470.84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30%;原创能力不断增强,产品数量大幅增长,质量不断提高,“十一五”期间,国产电视动画片产量从8万分钟增长到22万分钟;动画电影批准备案数量从12部增长到46部,国产动画电影票房纪录连续破亿;漫画期刊年发行量从4000万册增长到1亿多册,漫画图书年发行量从3000万册增长一倍以上;一批动漫企业和动漫品牌崭露头角,动漫产业链日益完善,动漫“走出去”步伐加快,动漫在社会生活各领域的应用更加广泛,动漫产业的发展面临着极为有利的条件和形势。 同时,我国与世界动漫强国相比,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对动漫产业发展规律性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精品力作不多,缺少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动漫品牌;产业结构不尽合理,部分企业持续盈利能力不强,产业链尚不完整;侵权盗版现象依然存在;高端创意策划与经营管理人才不足等等,必须要紧抓机遇,奋发有为,努力实现我国动漫产业跨越发展,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贡献力量。 二、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努力推动我国原创动漫创意、研发、制作能力大幅提升,动漫精品力作不断涌现,技术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国际竞争力大大提高,发挥市场机制对动漫文化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着力打造5至10个知名国产动漫品牌和骨干动漫企业,培育出一批具有较强市场意识、国内外知名的动漫艺术家和企业家,动漫产业的影响力、辐射力、带动力持续增强,动漫在社会生活各领域的普及应用更加广泛深入,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一)引导原创动漫创作生产 坚持正确的创作生产方向,加强内容引导和建设,鼓励原创、打造精品,促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内容积极健康、贴近群众的动漫产品的创作、生产和传播。 1、加强内容引导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引导广大动漫工作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继承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吸收借鉴世界优秀文化,鼓励、扶持动漫工作者和动漫企业创作、生产、传播和推广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富有中国文化精神、饱含时代特点的动漫产品。不断提高产品研发和原创能力,着力提升产品内涵、质量、艺术和技术水平,加大对内容创新的支持力度,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为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营造良好氛围。
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 参加第四第四届深圳动漫节的通知 3月29日,广电总局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发出《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深圳动漫节的通知》(广办发宣字〔2012〕65号),通知说,由国家广电总局宣传管理司、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主办的第四届深圳动漫节,将于2012年7月18日至22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举办。本次动漫节旨在整合优秀动漫产业资源、延伸动漫产业链条、完善动漫产业运营模式。为切实办好第四届深圳动漫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和影视动画播出机构、制作机构要高度重视“深圳动漫节”的各项活动,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把握机遇、积极部署、广泛宣传、主动参与。 二、第四届深圳动漫节设有优秀影视动漫作品展映、项目洽谈会、动漫产业论坛、中国原创漫插画大赛、动漫衍生产品交易会、cosplay挑战赛、动漫名家签售等活动,各相关单位应尽早做好参展、参会、参评的筹备工作。 三、接此通知后,请立即传达至所属有关动画产业基地、动画制作机构、经营机构和播出机构。相关资料可至深圳动漫节官方网站查询(网址:www.szcaf.com)。 深圳动漫节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斯茜 电 话:0755-83162009 13510513908 传 真:0755-25310072 各单位接到此通知后,请立即传达所属有关动画基地、制作机构、播出机构,贯彻落实。
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 参加第四第四届深圳动漫节的通知 3月29日,广电总局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发出《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深圳动漫节的通知》(广办发宣字〔2012〕65号),通知说,由国家广电总局宣传管理司、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主办的第四届深圳动漫节,将于2012年7月18日至22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举办。本次动漫节旨在整合优秀动漫产业资源、延伸动漫产业链条、完善动漫产业运营模式。为切实办好第四届深圳动漫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和影视动画播出机构、制作机构要高度重视“深圳动漫节”的各项活动,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把握机遇、积极部署、广泛宣传、主动参与。 二、第四届深圳动漫节设有优秀影视动漫作品展映、项目洽谈会、动漫产业论坛、中国原创漫插画大赛、动漫衍生产品交易会、cosplay挑战赛、动漫名家签售等活动,各相关单位应尽早做好参展、参会、参评的筹备工作。 三、接此通知后,请立即传达至所属有关动画产业基地、动画制作机构、经营机构和播出机构。相关资料可至深圳动漫节官方网站查询(网址:www.szcaf.com)。 深圳动漫节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斯茜 电 话:0755-83162009 13510513908 传 真:0755-25310072 各单位接到此通知后,请立即传达所属有关动画基地、制作机构、播出机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