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参展法国漫画节推动中欧漫画业界深度交流合作

2014
02/13
21:31

中国动漫产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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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恰逢中法建交50周年,在1月30日至2月2日举办的第41届法国昂古莱姆国际漫画节中,中国国际漫画节代表团首次参展并达成合作协议,以此实现平台对接,推动中欧漫画业界深度交流合作。

根据协议,2015年第42届法国昂古莱姆国际漫画节将设“中国主题日”,举办“中国漫画主题展”,并邀请中国漫画家集体出展;而中国国际漫画节代表团团长、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钱永红则诚邀海外动漫从业者参加今年9月底将在广州举办的第7届中国国际漫画节。

中国国际漫画节是文化部发布的《“十二五”时期国家动漫产业发展规划》中重点支持的3个动漫节展之一,包括金龙奖、动漫版权交易会、中国漫画家大会、中国国际漫画节展会等活动,是中国唯一以原创漫画为主体的动漫节展,前6届累计参与人数超过120万。昂古莱姆国际漫画节始于1974年1月25日,每年举办一次,2008年曾设立“中国日”,中国文化部组织了多位漫画界代表赴法参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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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文化部在北京召开2012年国家动漫企业认定工作座谈会。文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仲伟出席会议,并为获得认定的企业颁发证书。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以及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代表出席座谈会。会议由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刘玉珠主持。 王仲伟在讲话中指出,动漫产业是文化产业中强劲发展的一个新兴产业、朝阳产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十分有利,正处于重大的发展战略机遇期。他表示,在当前及今后的一段时间内,为推动动漫产业发展,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把握动漫产业发展的重大机遇;要全面总结认定工作成果,进一步做好服务企业、服务产业发展工作;要落实《“十二五”时期国家动漫产业发展规划》,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在新时期跨越式发展。 在谈到动漫企业认定工作时,王仲伟表示,《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及配套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了动漫产业政策体系,认定工作的实施大大减轻了动漫企业税收负担,积极探索了财税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方式,培育了一批骨干龙头企业,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但是,由于从整体来说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时间还不长,产业规模还不大,作为动漫产业发展的主管部门,文化部希望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一起,做好服务企业、服务产业发展工作,为动漫产业乃至整个文化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座谈会上,公布了2012年通过认定的110家动漫企业、31个重点动漫产品、16家重点动漫企业以及获得进口动漫开发生产用品免税资格的12家动漫企业名单,并给动漫企业代表颁发了证书。据了解,自2008年出台《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来,通过认定的国家级动漫企业已有四批500家,国家级重点动漫产品66个,国家级重点动漫企业34家,获认定的进口动漫开发生产用品免税资格企业共两批22家,这些企业已成为我国动漫产业的主力军和骨干,其中产值过亿元的有13家。 参会动漫企业代表表示,通过认定对企业而言是一个有力的鼓励,对企业的规范经营和后续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他们还就认定后所享受到的税收减免额度、对政策优惠的建议、企业在新形势下的发展战略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据抽样统计,2008年和2009年40多家企业每年税收减免额度为1300万元,而2010年和2011年20家企业每年税收减免额度就超过了2000万元;动漫企业营业收入、利润和纳税额持续增长,分别从2010年的5.21亿元、1.01亿元、4207.33万元增长到2011年的7.67亿元、1.21亿元、5288.7万元;所减免税额在2010年、2011年分别达到1822.89万元和2178万元,其中,营业税减免分别为644.8万元、833.66万元,所得税减免分别为1169万元、1329.7万元。 据了解,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将考虑适时修订完善《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并将积极研究制定和完善动漫企业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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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报 4834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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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熟诞生国内首个动漫自主衍生童装品牌

国内首个动漫自主衍生童装品牌“瓢虫贝贝”昨天在江苏常熟诞生。依托520集大型魔幻系列卡通片《瓢虫贝贝》量身打造的“瓢虫贝贝”(bobolook)品牌童装同步全球首发。据了解,这是天堂卡通完善动漫品牌产业链的一次创新,天堂卡通因此成为发布自主衍生童装品牌的国内首家动漫企业。天堂卡通是苏州市专业从事卡通影视创作、动画版权运营的文化创意企业,先后制作完成的《沙家浜新传》《搜救犬阿虎》等9部原创动漫作品陆续在全国热播,并多次荣获“全国优秀国产动画片”“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江苏省五个一工程奖”等政府和行业大奖。自2011年开始,天堂卡通着力创作《瓢虫贝贝》大型魔幻系列动画片,首部《乌龙魔法》以其生动的情节、诙谐的对白和丰富的想象力,赢得了孩子们的欢迎,片中传递的“环保、健康”等理念,更是获得了家长们的赞誉,目前,全国有300多家省市电视台正在或陆续在黄金时段播出《乌龙魔法》,并在欧洲、东南亚、北美、中东和非洲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同步热播。天堂卡通在加强原创动漫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响应国务院《“十二五”时期国家动漫产业发展规划》提出的“打造若干具有中国风格和国际影响的动漫品牌”战略,通过发掘“瓢虫贝贝”品牌价值,推出同名品牌童装对产业链进行完善升级。今年4月,天堂卡通与美国华尔街知名投行卡贝基金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成功获得1.8亿资本支持,这是江苏省动漫业获得的最大一笔外资风投,被誉为“资本助推动漫行业格局调整”的大手笔,这也成为天堂卡通进军动漫衍生品领域、推出“瓢虫贝贝”童装品牌的源动力。中国动画学会会长余培侠表示:“天堂卡通推出自主衍生童装品牌,从而摆脱传统动漫企业产业链短、盈利难的缺点,在动漫行业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瓢虫贝贝”童装品牌发布会当天还吸引了全国200余家经销商共襄盛举。江苏省广播电影电视局、金鹰卡通、优漫卡通等各地少儿频道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对天堂卡通打造出中国动漫创意产业又一新亮点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发布会上,天堂卡通董事长张德洲表示,童装品牌是天堂卡通动漫产业链的重要一环,未来的“瓢虫贝贝”童装会进一步将卡通元素和童装进行无缝对接,传递品牌价值和文化含量,天堂卡通将充分运用动画片制作资源,通过围绕童装品牌五大主题组合全新的动画片情节,将每款童装都巧妙的融合到故事情节中去,将“瓢虫贝贝”真正打造成一个“会讲故事”的童装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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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十二五”:创意文化涵养动漫产业 撬动千亿“大蛋糕”

“2020年中国动漫产业有望在现有规模的基础上翻一番,产值规模突破2000亿元,真正跻身世界动漫强国行列”,近日,《动漫蓝皮书:中国动漫产业发展报告(2015)》正式面世,并对我国动漫产业进行了乐观预估。在新兴文化产业链中,动漫产业是创新力很强、对高科技的依赖性很强、对日常生活渗透很直接、对相关产业带动性很广、增长快速、发展潜力大的产业类型之一,已经成为全球重要的文化产业之一。在政府积极引导、国家政策扶持的示范效应下,从2005年起,我国动漫产业进入高速发展期和全新阶段。2011—2014年,动漫产业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继续受到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由文化部牵头、财政部等10部门组成的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相继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动漫产业持续保持快速发展态势,逐步进入到转型提质和优化升级的新阶段。国产动漫无论是在生产数量、艺术质量、播映体系、基础设施还是在交易平台、市场环境、经济效益、社会价值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进步。根据文化部发布数据,2011年动漫产业总产值621.84亿元,而到2014年底,中国动漫产业总产值已突破1000亿元,较2013年的870.85亿元,增长率超过15%,高于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动漫企业弱小的问题得到改观我国动漫产业呈现出市场主体快速成长,骨干企业不断涌现,规模实力持续强化的特点。到2015年初,在文化部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的协作配合下,共有6批、669家动漫企业通过认定,其中重点动漫企业43家。在税收优惠及相关政策的支持下,在产业环境改善的前提下,这些企业已经逐渐成为动漫产业发展的主力军,其中湖南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已经在国内成功上市。我国动漫企业普遍弱小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随着动漫产业的高速增长,光线传媒、苏宁环球、富春通信等一批传统企业也开始涉足动漫领域。光线传媒于2015年10月成立动漫集团“彩条屋影业”,将与多位动画导演合作,推《大鱼·海棠》、《大圣闹天宫》、《深海》、《哪吒降世》等22部动画片。苏宁环球2015年9月与韩国株式会社共同投资1亿设立动漫公司。精品数量不断增长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企业自身均对品牌战略和精品路线增强了认知,我国动漫产品逐步由量的积累向质的提升转变。在产品数量逐步增长的同时,一些在思想内涵、创意构思、艺术风格、技术应用、市场营销、社会影响等方面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动漫精品不断涌现,并出现了《阿狸》、《兔侠传奇》、《功夫兔》等一批优秀的动漫形象和品牌。2011年,《张小盒》等37个动漫产品和《秦时明月》等40个动漫创意入选文化部、原广电总局、原新闻出版总署组织实施的国家动漫精品工程;2012年,《喜羊羊与灰太狼》等20个动漫品牌项目和《长歌行》等30个动漫创意项目入选文化部实施的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马兰花》、《猪猪侠》等31款动漫产品被文化部认定为重点动漫产品。2015年,《大圣归来》在暑期档成功逆袭,收获9.53亿票房,打破《功夫熊猫》之前保持4年的6.17亿票房纪录,成就内地动画电影票房史奇迹。动漫“走出去”成效显著动漫出口面对国际多变的经济形势仍然维持高速增长。据文化部提供的资料,2012年我国核心动漫产品出口额达到8.3亿元,较2011年实现16.25%的提升,动漫海外授权日益成为我国动漫“走出去”的主体形式。2013年我国核心动漫产品出口额达到10.2亿元,较2012年实现8%的提升。我国动漫产业在产品数量大幅度增长的同时,优秀作品不断涌现,陆续在国际节展上获奖,海外市场竞争力明显提升。2015年1月,近10位中国漫画家远赴法国,参加了全世界规模最大的漫画盛会——昂古莱姆国际漫画节。2015年5月,中国原创漫画又一次集体出现在俄罗斯莫斯科国际漫画节上设立的“中国馆”。10月6日,“中国原创动漫走进非洲”大型主题展览在阿尔及利亚国际漫画节上登场。中国动漫“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产业融合发展趋势显现从各领域产值占比来看,动漫衍生产业和动漫主题公园贡献了动漫产业的较大部分产值;而源头漫画行业规模依旧较小,增速缓慢。2014年,中国的动漫产业总产值已达到1000亿元,其中动漫衍生品的规模达到316亿元,并在逐年跨越式增长。作为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我国动漫展会所发挥的作用和功能也越来越重要。在第十二届中国常州国际动漫艺术周上,电视剧《花千骨》糖宝形象及商标的公仔授权、中韩关于《云彩面包3》动画制作、上海米家文化与上海康得新关于裸眼3D周边授权、东方文博城高科技体验项目等共11个项目现场签约,涉及动漫形象授权、动画片合作制作、产品市场代理以及动漫跨界合作等领域,总金额达人民币10亿元。而从2013年开始,以腾讯、阿里为代表的互联网公司大举进入漫画行业,提高了IP购买的准入门槛,也促使行业内其他公司主动增强及提升原创IP的水平。中国漫画出版业不再高度依赖零售收入和版权收入,而是通过互联网企业探索出的多元化营收模式实现发展和壮大。产业发展政策环境持续改善规划引导方面,2012年6月,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了《“十二五”时期国家动漫产业发展规划》,对我国动漫产业首次进行了单列规划,对引导和推动我国动漫产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相关政府部门在“十二五”期间从税收优惠、市场秩序、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等方面都给与了政策优惠和支持,促使我国动漫产业健康持续发展。随着“十三五”的到来,国家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战略的逐步落地,以及互联网对动漫产业发展的驱动力日渐增强,中国动漫产业正在进入以互联网为核心,跨形态、跨媒介、跨行业融合发展的新时代。我国动漫产业结构未来将会得到不断优化。不仅在内部创造了丰富多样的产品形态和服务类型,更通过高新技术催生出众多新兴业态,在文化、艺术、信息、传媒、广告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实现了产业间的互补和延伸。可以说,中国动漫产业已从过去的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在文学、漫画、动画、游戏、影视、玩具、服装等领域开展多元化、交叉式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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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时期国家动漫产业发展规划》发布

动漫产业网讯 经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审定,《“十二五”时期国家动漫产业发展规划》日前正式对外发布。《规划》明确“十二五”时期动漫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推动我国从动漫大国向动漫强国跨越发展,并提出7项主要任务和5项保障措施。 文化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近年来随着“大动漫观、全产业链”的发展思路不断深入人心,动漫产业的发展空间得到极大拓展,我国动漫产业发展势头迅猛,动漫产品数量、产值规模和盈利水平明显提升。行业产值“十五”期末不足100亿元,2011年已达621.72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30%。产业结构和国际竞争力也不断优化提升,2011年新媒体动漫产值达35.34亿元,占整个动漫产业规模的8%;核心动漫产品出口额达7.14亿元。 此外,《规划》还提出,将着力为动漫产业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今后将重点培育新媒体动漫和大力发展应用动漫。

动漫产业网讯 经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审定,《“十二五”时期国家动漫产业发展规划》日前正式对外发布。《规划》明确“十二五”时期动漫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推动我国从动漫大国向动漫强国跨越发展,并提出7项主要任务和5项保障措施。 文化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近年来随着“大动漫观、全产业链”的发展思路不断深入人心,动漫产业的发展空间得到极大拓展,我国动漫产业发展势头迅猛,动漫产品数量、产值规模和盈利水平明显提升。行业产值“十五”期末不足100亿元,2011年已达621.72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30%。产业结构和国际竞争力也不断优化提升,2011年新媒体动漫产值达35.34亿元,占整个动漫产业规模的8%;核心动漫产品出口额达7.14亿元。 此外,《规划》还提出,将着力为动漫产业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今后将重点培育新媒体动漫和大力发展应用动漫。

经济日报 4820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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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中国动漫产业发展五个阶段

1、萌芽阶段(1925-1945 年)中国第一部自制的动画短片《大闹画室》是 1926 年由万氏三兄弟制作的,是中国动画先驱代表;1936 年,中国第一部有声动画《骆驼献舞》诞生;1941年,中国第一部大型动画《铁扇公主》诞生,这在当时已经接近世界领先动画制作水平。2、发展阶段(1945-1965 年) 我国第一部木偶动画《皇帝梦》于 1947 年制作成功;1958 年,拍摄第一部剪纸动画《猪八戒吃西瓜》;1960 年,完成了第一部水墨画动画片《小蝌蚪找妈妈》;1962 年,第一部折纸动画《一棵白菜》完成。新中国建立后,动画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不但作品多,而且精品也不少,随着新形式的动画加入,中国的动画事业也达到了一个顶峰。3、转折阶段(1976-1990 年)“文化大革命”对动漫行业产生了巨大的冲击,由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拍摄的写实主义并兼有教育目的的电影,给后来的动画创作理念投下了一个严重的阴影。改革开放之后,以《哪咤闹海》、《葫芦兄弟》、《黑猫警长》、《阿凡提的故事》等脍炙人口的动漫作品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动漫行业也由此进入了繁荣时期。4、缓慢发展阶段(1990-2000 年)上个世纪 90 年代,各大动画制作厂家开始与国际动画业展开交流与合作,那种固步自封的局面停止了,数字生产手段取代了以往的手工绘制方式,大大提高了制作效率,促进了各种体制制作单位的多元化发展,虽然制作的数量有所增加,但是在题材内容上并没有太大的突破。5、蓬勃发展阶段(21 世纪后)进入 21 世纪以后,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关于发展我国影视动画产业的若干意见》、《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2012 年文化部与国家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共同发布《“十二五”时期国家动漫产业发展规划》,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骨干企业,扶持中小企业,打造一批有影响、有品牌、有竞争力的动漫企业,并贯彻落实国家对动漫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自从我国开启动漫产业化以来,动漫作品产量快速增长。相比之下,产业的质量和效益未能实现同步发展。综上,中国动漫行业的发展可谓一波三折,最早可以追溯至上个世纪的 20年代,中国动漫从发端至今也曾有过辉煌的一页,但受制于原创性不足等原因,目前我国动漫行业仍处于从初创期向成长期转变的过渡阶段。虽然行业发展速度很快,但我国动漫产业存在的问题依然是明显的,动漫精品不足、作品低龄化、缺少原创能力、尚未形成独立风格、产业链不完整、版权保护不力、市场不规范、人才结构不合理、产业出口能力不足等。简言之,我国的“动漫强国”之路还是漫长的。

1、萌芽阶段(1925-1945 年)中国第一部自制的动画短片《大闹画室》是 1926 年由万氏三兄弟制作的,是中国动画先驱代表;1936 年,中国第一部有声动画《骆驼献舞》诞生;1941年,中国第一部大型动画《铁扇公主》诞生,这在当时已经接近世界领先动画制作水平。2、发展阶段(1945-1965 年) 我国第一部木偶动画《皇帝梦》于 1947 年制作成功;1958 年,拍摄第一部剪纸动画《猪八戒吃西瓜》;1960 年,完成了第一部水墨画动画片《小蝌蚪找妈妈》;1962 年,第一部折纸动画《一棵白菜》完成。新中国建立后,动画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不但作品多,而且精品也不少,随着新形式的动画加入,中国的动画事业也达到了一个顶峰。3、转折阶段(1976-1990 年)“文化大革命”对动漫行业产生了巨大的冲击,由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拍摄的写实主义并兼有教育目的的电影,给后来的动画创作理念投下了一个严重的阴影。改革开放之后,以《哪咤闹海》、《葫芦兄弟》、《黑猫警长》、《阿凡提的故事》等脍炙人口的动漫作品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动漫行业也由此进入了繁荣时期。4、缓慢发展阶段(1990-2000 年)上个世纪 90 年代,各大动画制作厂家开始与国际动画业展开交流与合作,那种固步自封的局面停止了,数字生产手段取代了以往的手工绘制方式,大大提高了制作效率,促进了各种体制制作单位的多元化发展,虽然制作的数量有所增加,但是在题材内容上并没有太大的突破。5、蓬勃发展阶段(21 世纪后)进入 21 世纪以后,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关于发展我国影视动画产业的若干意见》、《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2012 年文化部与国家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共同发布《“十二五”时期国家动漫产业发展规划》,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骨干企业,扶持中小企业,打造一批有影响、有品牌、有竞争力的动漫企业,并贯彻落实国家对动漫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自从我国开启动漫产业化以来,动漫作品产量快速增长。相比之下,产业的质量和效益未能实现同步发展。综上,中国动漫行业的发展可谓一波三折,最早可以追溯至上个世纪的 20年代,中国动漫从发端至今也曾有过辉煌的一页,但受制于原创性不足等原因,目前我国动漫行业仍处于从初创期向成长期转变的过渡阶段。虽然行业发展速度很快,但我国动漫产业存在的问题依然是明显的,动漫精品不足、作品低龄化、缺少原创能力、尚未形成独立风格、产业链不完整、版权保护不力、市场不规范、人才结构不合理、产业出口能力不足等。简言之,我国的“动漫强国”之路还是漫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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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2013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产函〔2013〕430号文化部关于2013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十二五”时期国家动漫产业发展规划》提出的“打造若干具有中国风格和国际影响的动漫品牌”的战略,促进动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动我国从动漫大国向动漫强国的转变,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在2012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的基础上,文化部拟开展2013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通过申报和评审,培育一批具有品牌化开发价值的民族原创动漫创意,推动建设一批在国内和国际市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民族原创动漫品牌,加强对动漫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 一、申报时间 2013年4月1日至6月30日(过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主体 我国公民或在我国合法注册成立的从事动漫产品创作、生产、经营的内资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 三、申报内容 2013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主要培育和扶持民族原创优秀动漫创意、动漫品牌,并加强对入选动漫创意、动漫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其中动漫创意是指具备基本动漫形象、角色设定、剧情安排、场景设计的成熟构思,并已形成具有可操作性、产业开发价值、品牌规划的实施方案。动漫品牌是指具有在国内、国际一定知名度的动漫产品(包括漫画、动画、新媒体动漫、动漫演出、动漫衍生产品等)、动漫形象,或由此注册的动漫产业商标,并在我国境内通过版权登记、商标登记等方式合法取得为动漫业界和消费者所熟知的特有标识(名称、名词、符号、设计,或以上几项的组合)。 四、申报条件 申报扶持的动漫创意和动漫品牌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内容健康向上,体现中国风格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动漫创意独特、艺术表现新颖,具备成为知名动漫品牌的基础。 (三)动漫品牌具有一定国内外知名度,已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产业链属性强,具有进一步品牌化、市场化、产业化开发价值;产品故事性强,形象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市场覆盖面和占有率在国内同行业中位居前列,近3年来的营业收入、纳税额、出口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同行业中领先。 (四)具有成熟的制作、营销团队,品牌管理方式先进,注重对品牌的市场定位、规划和宣传推广。 (五)知识产权由在我国注册成立的内资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我国公民所有。 (六)已经入选2012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的动漫创意和动漫品牌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动漫创意需提供以下材料(纸质材料、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以光盘形式寄送): 1.2013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动漫创意申报表(见附件1); 2.有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商标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登记证书、有效的授权协议、知识产权声明等); 3.申报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无犯罪证明,申报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及主要负责人近3年来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申报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4.动漫创意具体创作、策划方案(需包括动漫形象设计图、角色设定、剧本、场景设计,相应原画样稿或5-10分钟样片等); 5.品牌建设规划(打造国内外知名动漫品牌的5-10年规划及可行性方案); 6.宣传推广方案(包括申报项目在电视、网络、报纸、专业期刊等国内外媒体及户外宣传推广、项目推介会等宣传推广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 7.产业化营销方案(以申报项目为核心的动漫产业链相关环节的授权、研发、营销方案); 8.扶持资金使用计划,项目预算及其他相关材料。 [web_page] (二)申报动漫品牌需提供以下材料(纸质材料、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以光盘形式寄送): 1.2013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动漫品牌申报表(见附件2); 2.有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商标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登记证书、有效的授权协议、知识产权声明等); 3.申报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无犯罪证明,申报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及主要负责人近3年来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可由申报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4.相关动漫产品样品及有关许可证明复印件; 5.品牌基本情况和下一步规划(包括动漫品牌的目标人群、主要特征和核心价值观,打造国内外知名动漫品牌的5-10年规划及可行性方案); 6.宣传推广基本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方案(包括申报动漫品牌在电视、网络、报纸、专业期刊等国内外媒体及户外宣传推广、项目推介会等宣传推广情况,主要媒体的收视率、发行量、点击率、下载量和下一步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 7.产业化营销基本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方案(以申报动漫品牌为核心的动漫产业链相关环节的授权、研发、营销情况,包括近3年的营业收入、纳税额和出口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8.获奖(如有)证明复印件,扶持资金使用计划,项目预算及其他相关材料。 六、申报程序 申报人通过单位(申报人为个人通过户口)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文化厅(局)向文化部申报(不得重复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文化厅(局)应组织好本地的申报工作,定期将企业的建议和咨询统一向我部反馈,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通过初审的动漫创意不超过10个,动漫品牌不超过5个,并对漫画、动画、新媒体动漫、动漫演出、动漫衍生产品等各个产业链环节统筹考虑。中央有关部门直属单位,经文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认定的重点动漫企业、重点动漫产品所属企业可直接向文化部申报(不得重复申报),其中动漫创意不超过5个,动漫品牌不超过2个。各地文化厅(局)以及相关申报单位应当一并填写《2013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动漫品牌(创意)汇总表》(附件3)。文化部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七、扶持方式 文化部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扶持数量和资金支持额度,并为获选动漫创意和品牌搭建产业化推广平台,组织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加强对入选计划的动漫创意、动漫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各地应对入选动漫创意和品牌给予地方资金配套,额度原则上不低于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额度并予以宣传推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请接到本通知后,及时传达到本辖区动漫企业,并认真及时组织申报工作。 联系人:齐斌、江宝山 电 话:010-59882508、59881424(传真) 特此通知。 抄送: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国家动漫游戏产业振兴基地,重点动漫企业。 文化部办公厅 2013年4月2日印发 初校:吴 娇 终校:齐 斌................................................................................................................................................................................附件1· 2013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动漫创意申报表附件2· 2013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动漫品牌申报表附件3· 2013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动漫品牌(创意)汇总表

文产函〔2013〕430号文化部关于2013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十二五”时期国家动漫产业发展规划》提出的“打造若干具有中国风格和国际影响的动漫品牌”的战略,促进动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动我国从动漫大国向动漫强国的转变,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在2012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的基础上,文化部拟开展2013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通过申报和评审,培育一批具有品牌化开发价值的民族原创动漫创意,推动建设一批在国内和国际市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民族原创动漫品牌,加强对动漫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 一、申报时间 2013年4月1日至6月30日(过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主体 我国公民或在我国合法注册成立的从事动漫产品创作、生产、经营的内资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 三、申报内容 2013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主要培育和扶持民族原创优秀动漫创意、动漫品牌,并加强对入选动漫创意、动漫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其中动漫创意是指具备基本动漫形象、角色设定、剧情安排、场景设计的成熟构思,并已形成具有可操作性、产业开发价值、品牌规划的实施方案。动漫品牌是指具有在国内、国际一定知名度的动漫产品(包括漫画、动画、新媒体动漫、动漫演出、动漫衍生产品等)、动漫形象,或由此注册的动漫产业商标,并在我国境内通过版权登记、商标登记等方式合法取得为动漫业界和消费者所熟知的特有标识(名称、名词、符号、设计,或以上几项的组合)。 四、申报条件 申报扶持的动漫创意和动漫品牌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内容健康向上,体现中国风格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动漫创意独特、艺术表现新颖,具备成为知名动漫品牌的基础。 (三)动漫品牌具有一定国内外知名度,已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产业链属性强,具有进一步品牌化、市场化、产业化开发价值;产品故事性强,形象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市场覆盖面和占有率在国内同行业中位居前列,近3年来的营业收入、纳税额、出口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同行业中领先。 (四)具有成熟的制作、营销团队,品牌管理方式先进,注重对品牌的市场定位、规划和宣传推广。 (五)知识产权由在我国注册成立的内资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我国公民所有。 (六)已经入选2012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的动漫创意和动漫品牌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动漫创意需提供以下材料(纸质材料、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以光盘形式寄送): 1.2013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动漫创意申报表(见附件1); 2.有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商标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登记证书、有效的授权协议、知识产权声明等); 3.申报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无犯罪证明,申报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及主要负责人近3年来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申报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4.动漫创意具体创作、策划方案(需包括动漫形象设计图、角色设定、剧本、场景设计,相应原画样稿或5-10分钟样片等); 5.品牌建设规划(打造国内外知名动漫品牌的5-10年规划及可行性方案); 6.宣传推广方案(包括申报项目在电视、网络、报纸、专业期刊等国内外媒体及户外宣传推广、项目推介会等宣传推广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 7.产业化营销方案(以申报项目为核心的动漫产业链相关环节的授权、研发、营销方案); 8.扶持资金使用计划,项目预算及其他相关材料。 [web_page] (二)申报动漫品牌需提供以下材料(纸质材料、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以光盘形式寄送): 1.2013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动漫品牌申报表(见附件2); 2.有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商标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登记证书、有效的授权协议、知识产权声明等); 3.申报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无犯罪证明,申报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及主要负责人近3年来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可由申报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4.相关动漫产品样品及有关许可证明复印件; 5.品牌基本情况和下一步规划(包括动漫品牌的目标人群、主要特征和核心价值观,打造国内外知名动漫品牌的5-10年规划及可行性方案); 6.宣传推广基本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方案(包括申报动漫品牌在电视、网络、报纸、专业期刊等国内外媒体及户外宣传推广、项目推介会等宣传推广情况,主要媒体的收视率、发行量、点击率、下载量和下一步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 7.产业化营销基本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方案(以申报动漫品牌为核心的动漫产业链相关环节的授权、研发、营销情况,包括近3年的营业收入、纳税额和出口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8.获奖(如有)证明复印件,扶持资金使用计划,项目预算及其他相关材料。 六、申报程序 申报人通过单位(申报人为个人通过户口)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文化厅(局)向文化部申报(不得重复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文化厅(局)应组织好本地的申报工作,定期将企业的建议和咨询统一向我部反馈,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通过初审的动漫创意不超过10个,动漫品牌不超过5个,并对漫画、动画、新媒体动漫、动漫演出、动漫衍生产品等各个产业链环节统筹考虑。中央有关部门直属单位,经文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认定的重点动漫企业、重点动漫产品所属企业可直接向文化部申报(不得重复申报),其中动漫创意不超过5个,动漫品牌不超过2个。各地文化厅(局)以及相关申报单位应当一并填写《2013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动漫品牌(创意)汇总表》(附件3)。文化部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七、扶持方式 文化部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扶持数量和资金支持额度,并为获选动漫创意和品牌搭建产业化推广平台,组织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加强对入选计划的动漫创意、动漫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各地应对入选动漫创意和品牌给予地方资金配套,额度原则上不低于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额度并予以宣传推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请接到本通知后,及时传达到本辖区动漫企业,并认真及时组织申报工作。 联系人:齐斌、江宝山 电 话:010-59882508、59881424(传真) 特此通知。 抄送: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国家动漫游戏产业振兴基地,重点动漫企业。 文化部办公厅 2013年4月2日印发 初校:吴 娇 终校:齐 斌................................................................................................................................................................................附件1· 2013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动漫创意申报表附件2· 2013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动漫品牌申报表附件3· 2013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动漫品牌(创意)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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