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0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解放军总政宣传部艺术局发出《关于2011年12月全国国产电视动画片制作备案公示的通知》(广发〔2011〕109号),通知说,2011年12月,经备案公示的全国国产电视动画片为53部,39488分钟。 按题材划分,历史题材4部、2052分钟,占备案公示总数的7.5%、5.2%;童话题材25部、21090分钟,占备案公示总数的47.2%、53.4%;教育题材9部、5258分钟,占备案公示总数的17.0%、13.3%;科幻题材2部、1072分钟,占备案公示总数的3.8%、2.7%;现实题材6部、4506分钟,占备案公示总数的11.3%、11.4%;其他题材7部、5510分钟,占备案公示总数的13.2%、14.0%;神话题材、特殊题材无。 按所占比例大小排名,备案公示的国产电视动画片题材依次为:童话题材、其他题材、教育题材、现实题材、历史题材、科幻题材。题材选择集中在童话和其他方面。 此次国产电视动画片备案公示总体情况较好。各制作机构及上级行政部门能够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备案材料,报备材料符合要求。 请各级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所辖动画制作机构的指导和培训,进一步明确《国产电视动画片制作备案公示管理制度暂行规定》中的要求,同时加强对报备剧目的审查工作,切实履行备案管理职责。中外合拍动画片要按照《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41号)的要求,申请立项后,方可制作。 备案公示剧目表请在广电总局政府网站公示专栏中查询。
2011年12月30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解放军总政宣传部艺术局发出《关于2011年12月全国国产电视动画片制作备案公示的通知》(广发〔2011〕109号),通知说,2011年12月,经备案公示的全国国产电视动画片为53部,39488分钟。 按题材划分,历史题材4部、2052分钟,占备案公示总数的7.5%、5.2%;童话题材25部、21090分钟,占备案公示总数的47.2%、53.4%;教育题材9部、5258分钟,占备案公示总数的17.0%、13.3%;科幻题材2部、1072分钟,占备案公示总数的3.8%、2.7%;现实题材6部、4506分钟,占备案公示总数的11.3%、11.4%;其他题材7部、5510分钟,占备案公示总数的13.2%、14.0%;神话题材、特殊题材无。 按所占比例大小排名,备案公示的国产电视动画片题材依次为:童话题材、其他题材、教育题材、现实题材、历史题材、科幻题材。题材选择集中在童话和其他方面。 此次国产电视动画片备案公示总体情况较好。各制作机构及上级行政部门能够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备案材料,报备材料符合要求。 请各级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所辖动画制作机构的指导和培训,进一步明确《国产电视动画片制作备案公示管理制度暂行规定》中的要求,同时加强对报备剧目的审查工作,切实履行备案管理职责。中外合拍动画片要按照《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41号)的要求,申请立项后,方可制作。 备案公示剧目表请在广电总局政府网站公示专栏中查询。
近日,福建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省文改办等6部门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据了解,该政策从深入落实和拓展银政合作、健全文化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创新文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省属文化集团做大做强、提升金融服务重点文化企业水平、大力扶持中小微型文化企业发展、丰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融资模式、完善文化产业贷款内部管理制度、培育和发展文化股权投资业、积极推动文化企业直接融资、完善文化产业融资配套环境、强化政策宣传与落实等12个方面提出了金融支持文化发展的具体措施,旨在进一步推动福建省文化产业振兴和繁荣发展。 在健全文化产业金融服务体系上,福建将支持银行业在十大重点文化产业园区等所在地建立文化产业专业支行或特色支行,建设文化产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鼓励所在地政府对专业支行、专营机构给予政策扶持;鼓励文化龙头企业牵头组建文化小额贷款公司,支持中小文化企业发展。 在创新文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福建将试点开办版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并发展基于企业账户现金流的各项融资业务,多渠道满足“轻资产”型文化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 在扶持中小微型文化企业发展上,将鼓励和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型文化企业的信贷投放,将小微型文化企业纳入到福建省小企业贷款风险的补偿范围中区,按照小企业贷款季均余额比上年净增加额的0.5%予以风险补偿;支持文化企业按照“企业出资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方式,建立企业互助担保基金,提升中小微型文化企业融资能力。 在丰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融资模式上,支持民营资本以BT、BOT等各种方式参与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和运营,支持园区招商引资,实现可持续发展。
近日,福建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省文改办等6部门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据了解,该政策从深入落实和拓展银政合作、健全文化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创新文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省属文化集团做大做强、提升金融服务重点文化企业水平、大力扶持中小微型文化企业发展、丰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融资模式、完善文化产业贷款内部管理制度、培育和发展文化股权投资业、积极推动文化企业直接融资、完善文化产业融资配套环境、强化政策宣传与落实等12个方面提出了金融支持文化发展的具体措施,旨在进一步推动福建省文化产业振兴和繁荣发展。 在健全文化产业金融服务体系上,福建将支持银行业在十大重点文化产业园区等所在地建立文化产业专业支行或特色支行,建设文化产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鼓励所在地政府对专业支行、专营机构给予政策扶持;鼓励文化龙头企业牵头组建文化小额贷款公司,支持中小文化企业发展。 在创新文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福建将试点开办版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并发展基于企业账户现金流的各项融资业务,多渠道满足“轻资产”型文化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 在扶持中小微型文化企业发展上,将鼓励和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型文化企业的信贷投放,将小微型文化企业纳入到福建省小企业贷款风险的补偿范围中区,按照小企业贷款季均余额比上年净增加额的0.5%予以风险补偿;支持文化企业按照“企业出资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方式,建立企业互助担保基金,提升中小微型文化企业融资能力。 在丰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融资模式上,支持民营资本以BT、BOT等各种方式参与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和运营,支持园区招商引资,实现可持续发展。
促进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和文化强省建设,河南省出台实质性举措。记者昨日从河南省文化厅获悉,省政府出台了《河南省文化产业发展战略重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要按照竞争力强、成长性好、关联度高的原则,立足河南省资源条件和发展基础,重点发展数字传媒、创意设计、动漫游戏、文化旅游、工艺美术五大产业,通过重点产业带动全省文化产业提速,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方案》提出,郑州要加快建设一批文化休闲街区和文化展示平台,引领文化消费潮流,建设中部地区文化休闲之都和区域文化消费引领中心。其中,将建设一批文化消费街区。结合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推动郑州商业消费与文化时尚相结合,建设文物鉴赏、艺术长廊、时装珠宝以及美食、茶艺、酒吧、曲艺等若干个特色主题街区。建设一批富有中原文化特色的文化馆、博物馆、艺术馆、剧场、大遗址公园等展示平台,充分展现中原文化内涵,提高郑州城市品位。 《方案》还提出,到2015年,五大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比重超过50%。其中在数字传媒产业发展中,河南省将加快实现广电网络数字化双向化改造和整体转换,大力推进三网融合,实现全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一张网,发挥各类信息网络设施的数字传播作用,实现互联互通、有序运行。在创意设计产业发展中,河南省将培育和发展具有中原特色的创意产业集群,加快推进郑州创意产业园、郑州广告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在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中,河南省将开办河南电视台卡通频道。同时将加快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基地、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基地(河南基地)、郑州动漫产业基地等重点动漫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加快形成创意、制作、营销、播放、版权交易、衍生品开发的完整产业链,将郑州建设成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中西部动漫产业基地。
促进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和文化强省建设,河南省出台实质性举措。记者昨日从河南省文化厅获悉,省政府出台了《河南省文化产业发展战略重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要按照竞争力强、成长性好、关联度高的原则,立足河南省资源条件和发展基础,重点发展数字传媒、创意设计、动漫游戏、文化旅游、工艺美术五大产业,通过重点产业带动全省文化产业提速,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方案》提出,郑州要加快建设一批文化休闲街区和文化展示平台,引领文化消费潮流,建设中部地区文化休闲之都和区域文化消费引领中心。其中,将建设一批文化消费街区。结合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推动郑州商业消费与文化时尚相结合,建设文物鉴赏、艺术长廊、时装珠宝以及美食、茶艺、酒吧、曲艺等若干个特色主题街区。建设一批富有中原文化特色的文化馆、博物馆、艺术馆、剧场、大遗址公园等展示平台,充分展现中原文化内涵,提高郑州城市品位。 《方案》还提出,到2015年,五大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比重超过50%。其中在数字传媒产业发展中,河南省将加快实现广电网络数字化双向化改造和整体转换,大力推进三网融合,实现全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一张网,发挥各类信息网络设施的数字传播作用,实现互联互通、有序运行。在创意设计产业发展中,河南省将培育和发展具有中原特色的创意产业集群,加快推进郑州创意产业园、郑州广告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在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中,河南省将开办河南电视台卡通频道。同时将加快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基地、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基地(河南基地)、郑州动漫产业基地等重点动漫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加快形成创意、制作、营销、播放、版权交易、衍生品开发的完整产业链,将郑州建设成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中西部动漫产业基地。
7月13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发出《关于推荐2012年度第二批优秀国产动画片的通知》,通知说,为繁荣国产动画片创作生产,切实推进国产动画片精品工程,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中央电视台初选,国家广电总局终选,2012年度第二批共推荐播出优秀国产动画片十四部(详见附件)。 接此通知后,请各级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立即向所辖各级电视台传达,全国电视台各频道可予以优先安排播出。各级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认真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国产动画片的制作和播出工作,促进我国动画产业的发展,让广大观众尤其是未成年人看到更多更好的优秀国产动画片。
7月13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发出《关于推荐2012年度第二批优秀国产动画片的通知》,通知说,为繁荣国产动画片创作生产,切实推进国产动画片精品工程,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中央电视台初选,国家广电总局终选,2012年度第二批共推荐播出优秀国产动画片十四部(详见附件)。 接此通知后,请各级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立即向所辖各级电视台传达,全国电视台各频道可予以优先安排播出。各级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和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认真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国产动画片的制作和播出工作,促进我国动画产业的发展,让广大观众尤其是未成年人看到更多更好的优秀国产动画片。
根据全国动画片管理部门的报备统计,现将2019年第四季度电视动画片变更备案情况通报,内容包括变更片名剧目、变更制作机构剧目、变更集数时长剧目以及备案延期剧目。
天津市汉沽日前出台《鼓励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奖励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今后,汉沽将从企业注册、项目用地、税收奖励、专项奖励等方面采取优惠措施,鼓励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其中,投资注册文化产业公司可“零首付”。按照《办法》,支持投资者以知识产权、债券等无形资产作为非货币财产投资入股文化创意产业,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投资设立文化产业公司可以“零首付”,首期注册资本可在注册登记后3个月内缴纳,其余部分在规定期限内缴足。文化类高新技术项目用地将优先予以安排,重大基础设施和标志性文化工程用地,纳入重点项目用地服务范围,有限予以保障和支持。符合本办法的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留汉沽部门享受5年50%的奖励。对国家、市文化创意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或重点文化企业高管(副总经理以上含副总经理)工薪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本级留成部分奖励50%,奖励期限三年。此外,《办法》支持文化创意企业主办或承办经管委会认定的创意设计大赛、论坛、文化节等重要文化活动,经认定的活动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参加国际、国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展示活动,支持额度控制在该活动总支出的50%以内,单向活动支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获得国际和国家、市政府职能部门奖项的文化企业和个人,按所获奖金同等标准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符合本办法的企业年度纳税本级税收流程部分达100万元,且符合汉沽文化产业政策和规划导向的,奖励10万元。
天津市汉沽日前出台《鼓励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奖励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今后,汉沽将从企业注册、项目用地、税收奖励、专项奖励等方面采取优惠措施,鼓励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其中,投资注册文化产业公司可“零首付”。按照《办法》,支持投资者以知识产权、债券等无形资产作为非货币财产投资入股文化创意产业,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投资设立文化产业公司可以“零首付”,首期注册资本可在注册登记后3个月内缴纳,其余部分在规定期限内缴足。文化类高新技术项目用地将优先予以安排,重大基础设施和标志性文化工程用地,纳入重点项目用地服务范围,有限予以保障和支持。符合本办法的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留汉沽部门享受5年50%的奖励。对国家、市文化创意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或重点文化企业高管(副总经理以上含副总经理)工薪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本级留成部分奖励50%,奖励期限三年。此外,《办法》支持文化创意企业主办或承办经管委会认定的创意设计大赛、论坛、文化节等重要文化活动,经认定的活动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参加国际、国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展示活动,支持额度控制在该活动总支出的50%以内,单向活动支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获得国际和国家、市政府职能部门奖项的文化企业和个人,按所获奖金同等标准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符合本办法的企业年度纳税本级税收流程部分达100万元,且符合汉沽文化产业政策和规划导向的,奖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