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顾问发布的《2016-2020年中国动漫产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指出,经过多年的积累发展,中国动漫逐步涌现出央视动画、蓝猫卡通、宏梦卡通、江通动画、原创动力、咏声文化、漫友文化、神界漫画、卡米文化、盒成动漫等一批颇具实力和影响的动漫企业,同时也吸引了中南卡通、奥飞动漫、华强动漫、知音传媒、拓维信息等一批大型企业进军动漫领域,并收获不菲。随着中国动漫产业逐步向好、数字技术普及应用和3C革命促进产业融合的深度发展,恒大、万达等房地产企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电信运营商,腾讯、新浪、百度爱奇艺、盛大、淘米等互联网企业,海尔等传统家电企业不同程度地涉足动漫产品的创作、发行、营销和商业运营等环节,这些战略投资者的加入必将改变原来的产业格局。在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作用下,动漫企业开始频频采取收购、兼并等手段整合行业优质资源,从而达到拓展产业领域、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发展目标。2013年,奥飞动漫以6.342亿港元收购意马国际旗下资讯港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喜羊羊与灰太狼”等相关动漫形象的商标和版权,同时以3639.6万元人民币收购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0%股权;美盛文化以1980万元收购浙江缔顺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及用以增资。拥有优秀动漫内容IP和强大创意制作能力的动漫企业正在成为战略投资者热衷收购的优质标的。动漫IP成为产业发展核心“IP”是英文知识产权--IntellectualProperty的缩写,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这个从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时就已经出现概念,在2014年成为中国内容产业的最大热门,成为具备经济开发价值的“品牌内容”、“明星内容”的代名词。作为内容产业的一部分,动漫产业领域的“IP”抢占和“IP”商业化的系统建构更是如火如荼。商业模式描述的是企业如何创造价值、传递价值、获取价值的市场逻辑,在热闹非凡的“IP”现象背后,正是互联网时代对企业参与动漫市场活动、布局自身商业模式实现企业价值提出的全新要求,也是新媒体平台给企业带来的全新机会和无限挑战。虽然目前国内的“IP”热看重的是知名“IP”带来的新产品开发速度和高比例的消费者转化率,但需要明确的是,“IP”并不是招牌般的简单营收工具,而是企业建立完整的商业生态的核心。在企业管理领域,商业模式描述的即是企业创造价值、传递价值最终获取价值的商业生态逻辑,而价值逻辑的建立和实现是需要商业活动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紧密联系。企业主体、生产所需的核心资源、企业合作伙伴、消费者(即客户)以及企业的财务模式(支出与收入模式)是商业模式构成的重要元素,中投顾问发布的《2016-2020年中国动漫产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从这几个重要元素出发,分析“IP”怎样作为一种虚拟资产借助互联网提供的物理连接,将商业模式的各个要素连通,从而创造价值。(一)连接企业与资源,“IP”是互联网企业进军动漫产业的跳板“IP”位于动漫产业链的上游,优质的“IP”可以沉淀自文学、动漫、电影、游戏等内容产品,也可以再作为素材来生成这些不同形式的新的娱乐内容产品。从商业模式角度来看,炙手可热的“IP”并不是企业的直接提供物,不能作为内容产品向消费者出售,但却是内容产品创造和生产所依赖的核心资源。其中,动漫综合了文学以及包括角色设计、环境设计、道具设计、声音设计等在内的视听元素,并且具备很强的虚拟性,使得沉淀自动漫的“IP”在下一步开发时有着十分明显的优势。而互联网具备天然媒体属性,其无限的容量和网络用户对内容产品的庞大消费能力,使得各大互联网企业对于内容产品的需求与日俱增。在这样的情况下,先前长期作为内容产品传播渠道的互联网企业不再满足于自身单一的“传播”功能,而是希望能够在内容产品传播的增值过程中分得一杯羹,甚至成为内容产品的开发者和主要销售者。在拥有了本身的渠道优势和发挥渠道功能积累的大量资金后,互联网出身的巨头企业开始向着内容产品缔造者的目标迈进。中投顾问发布的《2016-2020年中国动漫产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指出,因此,不论是起家于搜索引擎业务的百度、精通于电商业务的阿里巴巴还是发迹于社交软件的腾讯,“IP”,特别是动漫“IP”很自然的成为它们大力争夺的特殊商品,成为互联网企业进军文化娱乐产业的有力跳板。(二)连接企业与企业,“IP”开发是动漫产业链的延伸基础“IP”首先是动漫邻接版权产品开发的基础。从第一个被商业化的形象“米老鼠”开始,同一系列的不同类型动漫产品由不同企业、不同创作者进行创作开发,在不同的媒体平台上进行传播,但不论起点是文学作品、漫画、电视动画还是产业链下游的玩具、游戏产品等等,基于沉淀完好的“IP”进行开发,作品才能表现内容精髓,实现产业链条的延伸。进入互联网时代,“IP”不但能够连接动漫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其突出的文化价值更成为各行业产品提升自身附加价值、寻求跨界合作的重要依托。2014年2月26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强化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的先导产业作用,提升相关产业文化含量,提高相关产业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建立与相关产业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融合发展格局。动漫“IP”则可以成为《若干意见》中指出的“附加值”的根本来源,在提升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建筑业、信息业、旅游业、农业和体育产业等相关产业的文化附加值方面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进入互联网时代,这种附加值的作用更加深刻。一方面,互联网是具备营销和传播功能的新媒体平台,对能够突显产品个性的文化元素的需求更是与日俱增。而动漫作为以创意为内核,以动漫设计为表现形式并具备强大亲和力的虚拟产品有着天然的互联网传播优势,沉淀自动漫产品的“IP”本身就可以为产品所用,作为区分产品特色的营销元素。另一方面,互联网还是技术平台、零售平台、娱乐平台、资源整合平台,是一个无边界的载体,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各产业在自身的数字化进程中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交汇融合,跨界合作的需求不断增加。在这样的情况下,“IP”带来的文化附加值则成为企业布局跨界合作模式的出发点,能够将不同行业的产品纳入统一的文化附加类别中,使得企业能够依据符合自身需求的“IP”所呈现出的文化理念,跨界寻找拥有共同价值主张和同一目标消费群体的合作伙伴,最终实现产品的研发跨界、营销跨界和销售渠道跨界等等,在这一过程中,“IP”起着连接跨界企业间价值的结点作用。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利用“IP”内容上的延展性来连接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还是通过“IP”赋予不同行业产品相同的文化附加值以连接跨界企业,当同一个内容“IP”不同的文娱作品的表现形式聚集起来,再通过互联网与制造业、服务业、金融业等连接,产生协同效应,连接的达成同时都是动漫这种虚拟商品以实物形式落地的关键方式,是动漫创意转化为经济利益的有效渠道,是动漫产业自身全面走向市场化的必经之路。通过一次次企业间的利益连接,动漫产业链条也从单线型生长逐步转变为多节点的放射型延展,最大程度实现了“IP”的增值。(三)连接企业与消费者,“IP”开发特点改变企业财务模式在传统媒体语境下,文化娱乐产品依靠创造“大热门”集结作为“大众”的消费者,在商业模式的财务模式中采用“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模式。即便是在依靠衍生产品获取百分之七十以上收入的动漫产业领域,某一个“IP”也需要用相当长的周期和大量的资金进行开发,而核心动漫产品和动漫衍生产品,始终无法突破档期和货架容量等时间、空间的限制,只能在某段集中的时间内尽可能多的连接消费者,依靠规模经济原理实现收益最大化。互联网的发展将受众精力和受众阅听时间“碎片化”,改变了消费者消费文化产品的习惯,也向包括动漫产品在内的内容产品提出了“迭代创新”的要求。与制造“大热门”不同,“迭代创新”更专注效率和消费者需求,每一个产品的开发不求完美,但求多个产品及时满足消费者不断更新的需求。同时,互联网消除了时间和空间对产品与消费者接触的限制,提供了“长尾”盈利模式。根据长尾理论,只要存储和流通的渠道足够大,需求不旺或销量不佳的产品所共同占据的市场份额可以和那些少数热销产品所占据的市场份额相匹敌甚至更大。即众多小市场汇聚成可与传统大市场相匹敌的市场能量。经过沉淀形成“IP”已经具有了完备的内容和文化系统,能够灵活的被运用,正能够在互联网环境中帮助内容产品创作企业实现迭代式创意产品开发。新媒体本身的技术特性和平台特性降低了动漫产品的生产成本和生产周期,也使得动漫产品的类型和数量上的迅速增加成为可能。一个“IP”可以在短时间内通过多个相对的“小投入、小风险、小收益”产品开发,用多样化的产品,更快地抢占市场,并发挥互联网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无限制性,实现每一个产品的长尾盈利。当叠加同一“IP”的多个产品带来的收入,企业实现了与消费者的少量但多次、多样的利润连接,即便这些利润的总和没有超过传统媒体语境中“大热门”产品带来的是收入,却也因为投资风险的降低为整个动漫产业带来了更多的投资。同时,消费者“碎片化”的时间和精力使得他们很容易将注意力转向全新“IP”,因此也向企业提出了同时拥有和运作多个“IP”的要求。这也正是互联网时代动漫产业领域“IP”大热的原因。(四)连接消费者与消费者,“IP”是渗透粉丝生活的社交内容“内容为王”+“粉丝经济”是IP商业化系统运作的基本原理。截止到2014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49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7.9%,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人群规模达5.57亿,占比由2013年的81.0%提升至85.8%。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大大满足了用户的社交需求,也突显了个体消费者的传播者身份。特定“IP”能够很好地集结有着某类特殊偏好的粉丝群体,更因为对某一个或某几个特定“IP”的热爱粉丝成了“IP”产品的主动传播者,企业作为销售者的身份被隐藏起来,通过个体互联网用户的社会资本和信任关系,“IP”迅速、广泛、准确的到达潜在消费者,并且成为这一群体的社交内容,而“IP”内容产品的大量开发、消费者对文化娱乐产品不断增长的需求,再加上产业融合的发展,使得“IP”在线上和线下逐步全面参与到消费者的生活当中。打破产业边界、打破技术边界的事实。中投顾问发布的《2016-2020年中国动漫产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指出,可以说互联网在解放生产力的同时使“人”的需求真正走上了首要位置。动漫领域的巨人企业“迪士尼”不再自称“最大跨国影视传媒集团”,而是将自身定位于“家庭娱乐方案提供者”,将“家庭”作为服务对象,服务重点在于满足其娱乐需求。消费者和消费者需求的重要性也已经被中国的企业所重视。BAT三大互联网企业争相通过“IP”涉足动漫领域,涉足文化娱乐产业,正是因为发现了以“IP”为核心资源的文化娱乐产业在消费者生活中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它们通过这种方式重新开发自身的关键业务,布局商业模式,目的在于全面参与到互联网主要用户--青年群体的生活当中。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6-2020年中国动漫产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指出,经过多年的积累发展,中国动漫逐步涌现出央视动画、蓝猫卡通、宏梦卡通、江通动画、原创动力、咏声文化、漫友文化、神界漫画、卡米文化、盒成动漫等一批颇具实力和影响的动漫企业,同时也吸引了中南卡通、奥飞动漫、华强动漫、知音传媒、拓维信息等一批大型企业进军动漫领域,并收获不菲。随着中国动漫产业逐步向好、数字技术普及应用和3C革命促进产业融合的深度发展,恒大、万达等房地产企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电信运营商,腾讯、新浪、百度爱奇艺、盛大、淘米等互联网企业,海尔等传统家电企业不同程度地涉足动漫产品的创作、发行、营销和商业运营等环节,这些战略投资者的加入必将改变原来的产业格局。在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作用下,动漫企业开始频频采取收购、兼并等手段整合行业优质资源,从而达到拓展产业领域、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发展目标。2013年,奥飞动漫以6.342亿港元收购意马国际旗下资讯港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喜羊羊与灰太狼”等相关动漫形象的商标和版权,同时以3639.6万元人民币收购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0%股权;美盛文化以1980万元收购浙江缔顺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及用以增资。拥有优秀动漫内容IP和强大创意制作能力的动漫企业正在成为战略投资者热衷收购的优质标的。动漫IP成为产业发展核心“IP”是英文知识产权--IntellectualProperty的缩写,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这个从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时就已经出现概念,在2014年成为中国内容产业的最大热门,成为具备经济开发价值的“品牌内容”、“明星内容”的代名词。作为内容产业的一部分,动漫产业领域的“IP”抢占和“IP”商业化的系统建构更是如火如荼。商业模式描述的是企业如何创造价值、传递价值、获取价值的市场逻辑,在热闹非凡的“IP”现象背后,正是互联网时代对企业参与动漫市场活动、布局自身商业模式实现企业价值提出的全新要求,也是新媒体平台给企业带来的全新机会和无限挑战。虽然目前国内的“IP”热看重的是知名“IP”带来的新产品开发速度和高比例的消费者转化率,但需要明确的是,“IP”并不是招牌般的简单营收工具,而是企业建立完整的商业生态的核心。在企业管理领域,商业模式描述的即是企业创造价值、传递价值最终获取价值的商业生态逻辑,而价值逻辑的建立和实现是需要商业活动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紧密联系。企业主体、生产所需的核心资源、企业合作伙伴、消费者(即客户)以及企业的财务模式(支出与收入模式)是商业模式构成的重要元素,中投顾问发布的《2016-2020年中国动漫产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从这几个重要元素出发,分析“IP”怎样作为一种虚拟资产借助互联网提供的物理连接,将商业模式的各个要素连通,从而创造价值。(一)连接企业与资源,“IP”是互联网企业进军动漫产业的跳板“IP”位于动漫产业链的上游,优质的“IP”可以沉淀自文学、动漫、电影、游戏等内容产品,也可以再作为素材来生成这些不同形式的新的娱乐内容产品。从商业模式角度来看,炙手可热的“IP”并不是企业的直接提供物,不能作为内容产品向消费者出售,但却是内容产品创造和生产所依赖的核心资源。其中,动漫综合了文学以及包括角色设计、环境设计、道具设计、声音设计等在内的视听元素,并且具备很强的虚拟性,使得沉淀自动漫的“IP”在下一步开发时有着十分明显的优势。而互联网具备天然媒体属性,其无限的容量和网络用户对内容产品的庞大消费能力,使得各大互联网企业对于内容产品的需求与日俱增。在这样的情况下,先前长期作为内容产品传播渠道的互联网企业不再满足于自身单一的“传播”功能,而是希望能够在内容产品传播的增值过程中分得一杯羹,甚至成为内容产品的开发者和主要销售者。在拥有了本身的渠道优势和发挥渠道功能积累的大量资金后,互联网出身的巨头企业开始向着内容产品缔造者的目标迈进。中投顾问发布的《2016-2020年中国动漫产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指出,因此,不论是起家于搜索引擎业务的百度、精通于电商业务的阿里巴巴还是发迹于社交软件的腾讯,“IP”,特别是动漫“IP”很自然的成为它们大力争夺的特殊商品,成为互联网企业进军文化娱乐产业的有力跳板。(二)连接企业与企业,“IP”开发是动漫产业链的延伸基础“IP”首先是动漫邻接版权产品开发的基础。从第一个被商业化的形象“米老鼠”开始,同一系列的不同类型动漫产品由不同企业、不同创作者进行创作开发,在不同的媒体平台上进行传播,但不论起点是文学作品、漫画、电视动画还是产业链下游的玩具、游戏产品等等,基于沉淀完好的“IP”进行开发,作品才能表现内容精髓,实现产业链条的延伸。进入互联网时代,“IP”不但能够连接动漫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其突出的文化价值更成为各行业产品提升自身附加价值、寻求跨界合作的重要依托。2014年2月26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强化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的先导产业作用,提升相关产业文化含量,提高相关产业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建立与相关产业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融合发展格局。动漫“IP”则可以成为《若干意见》中指出的“附加值”的根本来源,在提升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建筑业、信息业、旅游业、农业和体育产业等相关产业的文化附加值方面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进入互联网时代,这种附加值的作用更加深刻。一方面,互联网是具备营销和传播功能的新媒体平台,对能够突显产品个性的文化元素的需求更是与日俱增。而动漫作为以创意为内核,以动漫设计为表现形式并具备强大亲和力的虚拟产品有着天然的互联网传播优势,沉淀自动漫产品的“IP”本身就可以为产品所用,作为区分产品特色的营销元素。另一方面,互联网还是技术平台、零售平台、娱乐平台、资源整合平台,是一个无边界的载体,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各产业在自身的数字化进程中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交汇融合,跨界合作的需求不断增加。在这样的情况下,“IP”带来的文化附加值则成为企业布局跨界合作模式的出发点,能够将不同行业的产品纳入统一的文化附加类别中,使得企业能够依据符合自身需求的“IP”所呈现出的文化理念,跨界寻找拥有共同价值主张和同一目标消费群体的合作伙伴,最终实现产品的研发跨界、营销跨界和销售渠道跨界等等,在这一过程中,“IP”起着连接跨界企业间价值的结点作用。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利用“IP”内容上的延展性来连接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还是通过“IP”赋予不同行业产品相同的文化附加值以连接跨界企业,当同一个内容“IP”不同的文娱作品的表现形式聚集起来,再通过互联网与制造业、服务业、金融业等连接,产生协同效应,连接的达成同时都是动漫这种虚拟商品以实物形式落地的关键方式,是动漫创意转化为经济利益的有效渠道,是动漫产业自身全面走向市场化的必经之路。通过一次次企业间的利益连接,动漫产业链条也从单线型生长逐步转变为多节点的放射型延展,最大程度实现了“IP”的增值。(三)连接企业与消费者,“IP”开发特点改变企业财务模式在传统媒体语境下,文化娱乐产品依靠创造“大热门”集结作为“大众”的消费者,在商业模式的财务模式中采用“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模式。即便是在依靠衍生产品获取百分之七十以上收入的动漫产业领域,某一个“IP”也需要用相当长的周期和大量的资金进行开发,而核心动漫产品和动漫衍生产品,始终无法突破档期和货架容量等时间、空间的限制,只能在某段集中的时间内尽可能多的连接消费者,依靠规模经济原理实现收益最大化。互联网的发展将受众精力和受众阅听时间“碎片化”,改变了消费者消费文化产品的习惯,也向包括动漫产品在内的内容产品提出了“迭代创新”的要求。与制造“大热门”不同,“迭代创新”更专注效率和消费者需求,每一个产品的开发不求完美,但求多个产品及时满足消费者不断更新的需求。同时,互联网消除了时间和空间对产品与消费者接触的限制,提供了“长尾”盈利模式。根据长尾理论,只要存储和流通的渠道足够大,需求不旺或销量不佳的产品所共同占据的市场份额可以和那些少数热销产品所占据的市场份额相匹敌甚至更大。即众多小市场汇聚成可与传统大市场相匹敌的市场能量。经过沉淀形成“IP”已经具有了完备的内容和文化系统,能够灵活的被运用,正能够在互联网环境中帮助内容产品创作企业实现迭代式创意产品开发。新媒体本身的技术特性和平台特性降低了动漫产品的生产成本和生产周期,也使得动漫产品的类型和数量上的迅速增加成为可能。一个“IP”可以在短时间内通过多个相对的“小投入、小风险、小收益”产品开发,用多样化的产品,更快地抢占市场,并发挥互联网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无限制性,实现每一个产品的长尾盈利。当叠加同一“IP”的多个产品带来的收入,企业实现了与消费者的少量但多次、多样的利润连接,即便这些利润的总和没有超过传统媒体语境中“大热门”产品带来的是收入,却也因为投资风险的降低为整个动漫产业带来了更多的投资。同时,消费者“碎片化”的时间和精力使得他们很容易将注意力转向全新“IP”,因此也向企业提出了同时拥有和运作多个“IP”的要求。这也正是互联网时代动漫产业领域“IP”大热的原因。(四)连接消费者与消费者,“IP”是渗透粉丝生活的社交内容“内容为王”+“粉丝经济”是IP商业化系统运作的基本原理。截止到2014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49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7.9%,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人群规模达5.57亿,占比由2013年的81.0%提升至85.8%。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大大满足了用户的社交需求,也突显了个体消费者的传播者身份。特定“IP”能够很好地集结有着某类特殊偏好的粉丝群体,更因为对某一个或某几个特定“IP”的热爱粉丝成了“IP”产品的主动传播者,企业作为销售者的身份被隐藏起来,通过个体互联网用户的社会资本和信任关系,“IP”迅速、广泛、准确的到达潜在消费者,并且成为这一群体的社交内容,而“IP”内容产品的大量开发、消费者对文化娱乐产品不断增长的需求,再加上产业融合的发展,使得“IP”在线上和线下逐步全面参与到消费者的生活当中。打破产业边界、打破技术边界的事实。中投顾问发布的《2016-2020年中国动漫产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指出,可以说互联网在解放生产力的同时使“人”的需求真正走上了首要位置。动漫领域的巨人企业“迪士尼”不再自称“最大跨国影视传媒集团”,而是将自身定位于“家庭娱乐方案提供者”,将“家庭”作为服务对象,服务重点在于满足其娱乐需求。消费者和消费者需求的重要性也已经被中国的企业所重视。BAT三大互联网企业争相通过“IP”涉足动漫领域,涉足文化娱乐产业,正是因为发现了以“IP”为核心资源的文化娱乐产业在消费者生活中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它们通过这种方式重新开发自身的关键业务,布局商业模式,目的在于全面参与到互联网主要用户--青年群体的生活当中。
由腾讯游戏玩家创作联盟出品,王者荣耀项目组、腾讯游戏内容生态中心、天美市场中心联合出品的王者荣耀衍生动画《峡谷重案组》第四季,于2020年4月3日正式收官。
在新媒体强势发展的今天,新媒体与各行业的联姻,让传统行业得到很大改观。其中与动漫产业的结合,则给我国传统动漫产业带来新的生机。我国新媒体动漫诞生于1999年,尽管起步较晚,但是随着互联网和信息化的快速发展,新媒体动漫逐渐成为中国动漫产业新的生力军。新媒体动漫萌芽期新媒体动漫的出现和互联网的出现并不是亦步亦趋的,它比互联网晚了整整8年。1999年,美国Adobe公司开发的Flash被用来制作小游戏和动漫作品,迅速风靡整个互联网。我国动漫爱好者在网络上兴起了用Flash软件制作动漫的热潮。早期新媒体动画以MTV为主,主要用一些简单的动画画面,配上当下流行的歌曲,颇有些自娱自乐的味道。1999年到2000年,随着大型的Flash视频网站“闪客帝国”的成立,大批Flash动画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迎来了互联网动画的第一次繁荣。2002年左右,“闪客帝国”达到了顶峰,具有相当大的网络影响力,一批独立的动漫创作者们借助“闪客帝国”的平台和网民的追捧成长起来。萌芽期的互联网催生了我国第一批网络动漫供应平台,但是平台提供者发现,网络动画的火爆,并不能转变为经济效益,靠会员和下载的收费并不能有效维持网站的运营。据《北京市互联网出版产业调研报告》显示,截至2006年,中国从事互联网动漫出版的企业有3800家,其中具有成熟经营模式的约175家,不到5%。这一时期的新媒体动漫呈现以下几个特点:1.新媒体动漫发展环境:互联网发展初期阶段,网民数量比较少,网络下载速度慢。动漫网站大部分处于亏损经营状态,不管是数量还是种类都有很大的局限性。2.主要受众:普通网民与动漫爱好者是这一时期动漫的主要受众群体,但是网民数量不多,无法细分类别。3.创作群体:新媒体动漫制作人以个人居多,很大一部分属于自娱自乐型,创作周期长,更新不稳定。4.盈利模式:这个时期的新媒体动漫还没有形成产业化。与传统动漫产业比较完善的制作、播出、发行相比,新媒体动漫还处于朦胧的试探期,缺乏配套的商业环节支持。大部分网络动漫网站没有形成产品直接盈利的模式,很少形成动漫品牌,无法创造增加附加值的周边产品,只有投入,没有产出,产业难以为继。新媒体动漫艰难发展期这一时期的动漫发展依托于视频网站的出现。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网速的提高,网民只要用宽带,就可以在家里流畅地观看在线视频。在视频网站上,大部分的视频资源都是已经播出的电视和电影,只是把之前的影像转成了数字模式在网上播放,真正通过数字软件来制作的新媒体动漫作品寥寥无几。同时,国外的动漫作品凭借其制作精良、更有趣味等优势迅速抢占了国内动漫市场,中国本土原创的漫画网站处于无人问津的尴尬境地。2005年以来,陆续有一些动漫院校的学生把自己的个人作品上传到视频网站,获得网友赞誉。为了鼓励原创,视频网站相继举办活动(比如“土豆映像节”“腾讯动漫大赛”等等)来征集优秀的动漫作品。这些作品虽不像动画公司一般制作成熟,但是在软件的运用和创意上都很有突破。有些作品,甚至火到了国外,比如三维动画《打,打个大西瓜》,就是由个人独立完成的实验性短片,此片在国外动漫节上斩获不少奖项。另外,伴随社交网络而生的“表情动画”给新媒体动漫带来转机。随着社交网络的走热,很多动漫工作室出品的表情图和GIF动画,比如“阿狸”“兔斯基”,通过社交网络的快速传播,很快俘获大批粉丝,从线上红到了线下,创造了真正的周边经济效益。而这些网络动漫表情图的作者,也都是在校的动漫专业学生。正是借助高校动漫的新生力量,这一时期的新媒体动漫在版权问题的困扰下,找到了新生。2006年,国务院相继出台《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积极发展以数字文化生产和网络化传播为主要特征的数字产业,加快发展民族动漫产业。由于得到了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使得新媒体动漫艰难发展的状况得到改观。这一时期的新媒体动漫呈现以下几个特点:1.新媒体动漫发展环境:互联网发展渐趋完善,网站开始找到自己的定位与盈利模式。网速的提高使得视频网站得以快速发展,为新媒体动漫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但是视频内容并不规范,处于无版权监管的野蛮发展状态。2.主要受众:动漫爱好者居多,网民数量大幅增加;儿童动漫、成人动漫等动漫类型出现,受众呈现细分化趋势。3.创作群体:新媒体动漫制作人以动漫院校学生居多,质量参差不齐,但在创意和形式上比早期的动漫创作有了很大的提高。另外,动漫制作软件的普及,制作门槛的降低,让业余动漫爱好者参与到动漫的创作上来。4.盈利模式:虽然这一时期的新媒体动漫并没有形成有效的盈利模式,但是一些网络动漫明星的出现,开始创造出实际的收益和周边价值。正是这些早期收益的“星星之火”,才慢慢形成日后新媒体动漫产业的“燎原之势”。新媒体动漫突破期随着视频网站的迅速走红,我国新媒体动漫迎来了蓬勃发展的突破期。传统电视媒体的收视率下降和网络视频点击率不断攀升,让动漫作品制作公司开始重视互联网新媒体动漫。新媒体动漫审核效率高,易获取受众反馈,再加上国家对动漫产业的大力支持,让众多动漫制作公司与工作室开始为视频网站量身打造新媒体动漫内容,直接在互联网上经营动漫品牌。比如一部名为《我叫MT》的作品。这部作品最开始只是一个游戏玩家独立制作的5分钟短片,但是由于受到广大游戏玩家的热力追捧,在第3集过后就得到了强力的资金支持,并组成动画工作室——七彩映画继续制作。该作品连续推出了6季,长达60集。之后又推出了大量的周边产品和在线网络游戏,被称为“国产动画新光芒”。《我叫MT》从制作到走红,到产业链的完善,速度极快,完全打破了传统的商业动画合作模式,一切都是靠互联网运作的。短短3年内,就实现了动画、周边、游戏的全方位开发。截至2013年6月,《我叫MT》同名手机游戏注册玩家超过2100万,日活跃玩家突破230万,位列国产手机游戏榜首。这部从未在电视台播出的作品,成为中国“新媒体动漫”实现商业盈利的里程碑式作品。《我叫MT》在商业上的巨大成功,使得很多公司与投资人看到了互联网新媒体动漫产业的潜力。自此,大批的内容制作公司与强大的资金开始进入新媒体动漫产业。这一时期的新媒体动漫呈现以下几个特点:1.新媒体动漫发展环境: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崛起,影响了整个商业格局。在互联网上,许多新媒体动漫制造商通过联合不同地域供应商和经销商,快速形成盈利模式而不需要支付全部的资金。这种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网络合作模式,让很多小型动漫工作室得以茁壮成长。网络版权保护意识的加强,也促进了新媒体动漫的发展。2.主要受众:由于互联网新媒体动漫审核机制的灵活性,使得这些动漫产品的体裁和内容更加丰富,更加具有观赏性,网民喜闻乐见,因此吸引了“80后”动漫游戏爱好者,他们也是我国第一批从小接触动漫文化的青年人。3.创作群体:新媒体动漫制作者不再以个人或者爱好者为主力,而是以有规模有组织的专业人士为主。4.盈利模式:新媒体动漫产业开始形成。成功的营销案例、专业的策划人才和强大的资本介入,使得新媒体动漫迈入产业化发展阶段。新媒体动漫成熟期《2012年中国动漫白皮书》显示,2012年全国动画产量首次出现了下降,而互联网新媒体动画却出现了强劲增长。在《泡芙小姐》《我叫MT》等网络动漫获得成功之后,这种一集几分钟的系列片形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一些视频网站纷纷推出了自己的系列原创动画短片,比如有妖气网站推出的《十万个冷笑话》,每月仅发布1集,吊足观众胃口。这部作品总点击量破2亿,在互联网众筹网站,仅一个月便筹集资金100万元,达到了名利双收的效果。腾讯、优酷等视频网站也与各动画工作室签约,推出了《中国惊奇先生》《侠岚》《尸兄》等片。这些片子均上榜“国产动漫十佳排行榜”,大有与电视动画并驾齐驱之势。另一方面,随着计算机硬件与软件技术的迅猛发展,新媒体终端在2010年之后悄然向移动互联网倾斜。手机等移动终端动漫客户端成为各大新媒体动漫制作公司的主攻方向。“微动漫”的概念被频频提起,这种介于动画与漫画之间的表现形式,短小、轻松、信息量大、观看方便快捷,在互联网上受到了广大用户,尤其是手机用户的喜爱。这一时期的新媒体动漫呈现以下几个特点:1.新媒体动漫发展环境:互联网进一步完善,除了PC端,互联网用户逐渐向手机等移动终端转移。为适应这一变化,内容制造商必须将产品多平台开发,扩大市场占有率。动漫产品的题材多变,多为季播模式,时长一般在10分钟左右,便于移动终端观看。另外,手机与平板都设有专门的动漫APP来推送新的动漫作品。2.主要受众:受众不仅集中在“80后”,在网络爆发期成长起来的“90后”“00后”更成为新媒体动漫的主要受众群体。3.创作群体:新媒体动漫制作者以专业公司和工作室为主,视频网站成为主要投资商。4.盈利模式:新媒体动漫产业趋于成熟,盈利模式趋于清晰。一方面,以众筹为代表的网络运营模式日臻完善;另一方面,新媒体动漫开始与传统动漫全方位整合,优势互补。游戏、出版、电视、电影和互联网新媒体多平台移植和跨平台合作,成为运营模式的主要趋势。中国的新媒体动漫从诞生到发展尚不到15年,走过了懵懂的萌芽期、艰难的探索期,最终找到了适应中国市场、体现中国特色的新媒体动漫产业发展道路。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和网络技术的进步,以及新媒体盈利模式渐趋成熟,可以预见,未来10年我国将迎来新媒体动漫发展的黄金期。
在新媒体强势发展的今天,新媒体与各行业的联姻,让传统行业得到很大改观。其中与动漫产业的结合,则给我国传统动漫产业带来新的生机。我国新媒体动漫诞生于1999年,尽管起步较晚,但是随着互联网和信息化的快速发展,新媒体动漫逐渐成为中国动漫产业新的生力军。新媒体动漫萌芽期新媒体动漫的出现和互联网的出现并不是亦步亦趋的,它比互联网晚了整整8年。1999年,美国Adobe公司开发的Flash被用来制作小游戏和动漫作品,迅速风靡整个互联网。我国动漫爱好者在网络上兴起了用Flash软件制作动漫的热潮。早期新媒体动画以MTV为主,主要用一些简单的动画画面,配上当下流行的歌曲,颇有些自娱自乐的味道。1999年到2000年,随着大型的Flash视频网站“闪客帝国”的成立,大批Flash动画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迎来了互联网动画的第一次繁荣。2002年左右,“闪客帝国”达到了顶峰,具有相当大的网络影响力,一批独立的动漫创作者们借助“闪客帝国”的平台和网民的追捧成长起来。萌芽期的互联网催生了我国第一批网络动漫供应平台,但是平台提供者发现,网络动画的火爆,并不能转变为经济效益,靠会员和下载的收费并不能有效维持网站的运营。据《北京市互联网出版产业调研报告》显示,截至2006年,中国从事互联网动漫出版的企业有3800家,其中具有成熟经营模式的约175家,不到5%。这一时期的新媒体动漫呈现以下几个特点:1.新媒体动漫发展环境:互联网发展初期阶段,网民数量比较少,网络下载速度慢。动漫网站大部分处于亏损经营状态,不管是数量还是种类都有很大的局限性。2.主要受众:普通网民与动漫爱好者是这一时期动漫的主要受众群体,但是网民数量不多,无法细分类别。3.创作群体:新媒体动漫制作人以个人居多,很大一部分属于自娱自乐型,创作周期长,更新不稳定。4.盈利模式:这个时期的新媒体动漫还没有形成产业化。与传统动漫产业比较完善的制作、播出、发行相比,新媒体动漫还处于朦胧的试探期,缺乏配套的商业环节支持。大部分网络动漫网站没有形成产品直接盈利的模式,很少形成动漫品牌,无法创造增加附加值的周边产品,只有投入,没有产出,产业难以为继。新媒体动漫艰难发展期这一时期的动漫发展依托于视频网站的出现。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网速的提高,网民只要用宽带,就可以在家里流畅地观看在线视频。在视频网站上,大部分的视频资源都是已经播出的电视和电影,只是把之前的影像转成了数字模式在网上播放,真正通过数字软件来制作的新媒体动漫作品寥寥无几。同时,国外的动漫作品凭借其制作精良、更有趣味等优势迅速抢占了国内动漫市场,中国本土原创的漫画网站处于无人问津的尴尬境地。2005年以来,陆续有一些动漫院校的学生把自己的个人作品上传到视频网站,获得网友赞誉。为了鼓励原创,视频网站相继举办活动(比如“土豆映像节”“腾讯动漫大赛”等等)来征集优秀的动漫作品。这些作品虽不像动画公司一般制作成熟,但是在软件的运用和创意上都很有突破。有些作品,甚至火到了国外,比如三维动画《打,打个大西瓜》,就是由个人独立完成的实验性短片,此片在国外动漫节上斩获不少奖项。另外,伴随社交网络而生的“表情动画”给新媒体动漫带来转机。随着社交网络的走热,很多动漫工作室出品的表情图和GIF动画,比如“阿狸”“兔斯基”,通过社交网络的快速传播,很快俘获大批粉丝,从线上红到了线下,创造了真正的周边经济效益。而这些网络动漫表情图的作者,也都是在校的动漫专业学生。正是借助高校动漫的新生力量,这一时期的新媒体动漫在版权问题的困扰下,找到了新生。2006年,国务院相继出台《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积极发展以数字文化生产和网络化传播为主要特征的数字产业,加快发展民族动漫产业。由于得到了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使得新媒体动漫艰难发展的状况得到改观。这一时期的新媒体动漫呈现以下几个特点:1.新媒体动漫发展环境:互联网发展渐趋完善,网站开始找到自己的定位与盈利模式。网速的提高使得视频网站得以快速发展,为新媒体动漫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但是视频内容并不规范,处于无版权监管的野蛮发展状态。2.主要受众:动漫爱好者居多,网民数量大幅增加;儿童动漫、成人动漫等动漫类型出现,受众呈现细分化趋势。3.创作群体:新媒体动漫制作人以动漫院校学生居多,质量参差不齐,但在创意和形式上比早期的动漫创作有了很大的提高。另外,动漫制作软件的普及,制作门槛的降低,让业余动漫爱好者参与到动漫的创作上来。4.盈利模式:虽然这一时期的新媒体动漫并没有形成有效的盈利模式,但是一些网络动漫明星的出现,开始创造出实际的收益和周边价值。正是这些早期收益的“星星之火”,才慢慢形成日后新媒体动漫产业的“燎原之势”。新媒体动漫突破期随着视频网站的迅速走红,我国新媒体动漫迎来了蓬勃发展的突破期。传统电视媒体的收视率下降和网络视频点击率不断攀升,让动漫作品制作公司开始重视互联网新媒体动漫。新媒体动漫审核效率高,易获取受众反馈,再加上国家对动漫产业的大力支持,让众多动漫制作公司与工作室开始为视频网站量身打造新媒体动漫内容,直接在互联网上经营动漫品牌。比如一部名为《我叫MT》的作品。这部作品最开始只是一个游戏玩家独立制作的5分钟短片,但是由于受到广大游戏玩家的热力追捧,在第3集过后就得到了强力的资金支持,并组成动画工作室——七彩映画继续制作。该作品连续推出了6季,长达60集。之后又推出了大量的周边产品和在线网络游戏,被称为“国产动画新光芒”。《我叫MT》从制作到走红,到产业链的完善,速度极快,完全打破了传统的商业动画合作模式,一切都是靠互联网运作的。短短3年内,就实现了动画、周边、游戏的全方位开发。截至2013年6月,《我叫MT》同名手机游戏注册玩家超过2100万,日活跃玩家突破230万,位列国产手机游戏榜首。这部从未在电视台播出的作品,成为中国“新媒体动漫”实现商业盈利的里程碑式作品。《我叫MT》在商业上的巨大成功,使得很多公司与投资人看到了互联网新媒体动漫产业的潜力。自此,大批的内容制作公司与强大的资金开始进入新媒体动漫产业。这一时期的新媒体动漫呈现以下几个特点:1.新媒体动漫发展环境: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崛起,影响了整个商业格局。在互联网上,许多新媒体动漫制造商通过联合不同地域供应商和经销商,快速形成盈利模式而不需要支付全部的资金。这种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网络合作模式,让很多小型动漫工作室得以茁壮成长。网络版权保护意识的加强,也促进了新媒体动漫的发展。2.主要受众:由于互联网新媒体动漫审核机制的灵活性,使得这些动漫产品的体裁和内容更加丰富,更加具有观赏性,网民喜闻乐见,因此吸引了“80后”动漫游戏爱好者,他们也是我国第一批从小接触动漫文化的青年人。3.创作群体:新媒体动漫制作者不再以个人或者爱好者为主力,而是以有规模有组织的专业人士为主。4.盈利模式:新媒体动漫产业开始形成。成功的营销案例、专业的策划人才和强大的资本介入,使得新媒体动漫迈入产业化发展阶段。新媒体动漫成熟期《2012年中国动漫白皮书》显示,2012年全国动画产量首次出现了下降,而互联网新媒体动画却出现了强劲增长。在《泡芙小姐》《我叫MT》等网络动漫获得成功之后,这种一集几分钟的系列片形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一些视频网站纷纷推出了自己的系列原创动画短片,比如有妖气网站推出的《十万个冷笑话》,每月仅发布1集,吊足观众胃口。这部作品总点击量破2亿,在互联网众筹网站,仅一个月便筹集资金100万元,达到了名利双收的效果。腾讯、优酷等视频网站也与各动画工作室签约,推出了《中国惊奇先生》《侠岚》《尸兄》等片。这些片子均上榜“国产动漫十佳排行榜”,大有与电视动画并驾齐驱之势。另一方面,随着计算机硬件与软件技术的迅猛发展,新媒体终端在2010年之后悄然向移动互联网倾斜。手机等移动终端动漫客户端成为各大新媒体动漫制作公司的主攻方向。“微动漫”的概念被频频提起,这种介于动画与漫画之间的表现形式,短小、轻松、信息量大、观看方便快捷,在互联网上受到了广大用户,尤其是手机用户的喜爱。这一时期的新媒体动漫呈现以下几个特点:1.新媒体动漫发展环境:互联网进一步完善,除了PC端,互联网用户逐渐向手机等移动终端转移。为适应这一变化,内容制造商必须将产品多平台开发,扩大市场占有率。动漫产品的题材多变,多为季播模式,时长一般在10分钟左右,便于移动终端观看。另外,手机与平板都设有专门的动漫APP来推送新的动漫作品。2.主要受众:受众不仅集中在“80后”,在网络爆发期成长起来的“90后”“00后”更成为新媒体动漫的主要受众群体。3.创作群体:新媒体动漫制作者以专业公司和工作室为主,视频网站成为主要投资商。4.盈利模式:新媒体动漫产业趋于成熟,盈利模式趋于清晰。一方面,以众筹为代表的网络运营模式日臻完善;另一方面,新媒体动漫开始与传统动漫全方位整合,优势互补。游戏、出版、电视、电影和互联网新媒体多平台移植和跨平台合作,成为运营模式的主要趋势。中国的新媒体动漫从诞生到发展尚不到15年,走过了懵懂的萌芽期、艰难的探索期,最终找到了适应中国市场、体现中国特色的新媒体动漫产业发展道路。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和网络技术的进步,以及新媒体盈利模式渐趋成熟,可以预见,未来10年我国将迎来新媒体动漫发展的黄金期。
高清视频网站爱奇艺近日宣布,正式获得“中国动漫第一股”奥飞动漫2013年度将出品的全部九大动漫作品的独家网络版权。 清视频网站爱奇艺近日宣布,正式获得“中国动漫第一股”奥飞动漫2013年度将出品的全部九大动漫作品的独家网络版权。自2013年3月起,九大动漫作品将在爱奇艺动漫频道陆续首播,播出周期贯穿2013年至2014年。 奥飞动漫内容及形象事业部总经理谢坤泽表示:“爱奇艺动漫平台聚集了国内最大批的动漫网友与爱好者,是奥飞动漫最精准的目标收视人群,此前我们出品的多部动漫在爱奇艺都取得了非常好的播出与推广效果。2013年,奥飞动漫非常高兴牵手爱奇艺作为动漫作品视频战略合作伙伴,从节目播出到线上线下联合推广、衍生产品销售,进行更加深入、全面的合作,共同打造奥飞动漫与爱奇艺品牌共赢的机遇。” 爱奇艺运营副总裁耿晓华表示:“奥飞动漫是国内知名的动漫品牌,其出品的《铠甲勇士》、《巴啦啦小魔仙》、《果宝特攻》等多部动漫作品连续位列《中国动漫指数报告》排行榜前十,受到众多爱奇艺网友热捧。2013年爱奇艺将拿出更多的优质资源与奥飞动漫展开更加紧密的播出与推广合作,充分利用爱奇艺动漫多终端播出联动优势,挖掘爱奇艺网络第一动漫平台价值,实现奥飞动漫高品质的动漫作品播出效果的最大化与品牌影响力的最优化。”
高清视频网站爱奇艺近日宣布,正式获得“中国动漫第一股”奥飞动漫2013年度将出品的全部九大动漫作品的独家网络版权。 清视频网站爱奇艺近日宣布,正式获得“中国动漫第一股”奥飞动漫2013年度将出品的全部九大动漫作品的独家网络版权。自2013年3月起,九大动漫作品将在爱奇艺动漫频道陆续首播,播出周期贯穿2013年至2014年。 奥飞动漫内容及形象事业部总经理谢坤泽表示:“爱奇艺动漫平台聚集了国内最大批的动漫网友与爱好者,是奥飞动漫最精准的目标收视人群,此前我们出品的多部动漫在爱奇艺都取得了非常好的播出与推广效果。2013年,奥飞动漫非常高兴牵手爱奇艺作为动漫作品视频战略合作伙伴,从节目播出到线上线下联合推广、衍生产品销售,进行更加深入、全面的合作,共同打造奥飞动漫与爱奇艺品牌共赢的机遇。” 爱奇艺运营副总裁耿晓华表示:“奥飞动漫是国内知名的动漫品牌,其出品的《铠甲勇士》、《巴啦啦小魔仙》、《果宝特攻》等多部动漫作品连续位列《中国动漫指数报告》排行榜前十,受到众多爱奇艺网友热捧。2013年爱奇艺将拿出更多的优质资源与奥飞动漫展开更加紧密的播出与推广合作,充分利用爱奇艺动漫多终端播出联动优势,挖掘爱奇艺网络第一动漫平台价值,实现奥飞动漫高品质的动漫作品播出效果的最大化与品牌影响力的最优化。”
6月12日~6月13日,斗鱼二次元展邀请到资深coser线下见面会来袭,斗鱼二次元展这次在上海CP28参展啦!终于和大家线下见面啦!主播们将会在斗鱼app内全程直播逛斗鱼二次元展过程,锁定相关主播直播间即可观看
昂西国际动画电影节始办于1960年,在每年六月举行,由国际动画电影协会发起,是世界四大动画电影节中举办历史最长的,享有“动画界奥斯卡、动画界戛纳”等盛誉的世界顶级国际动画节。每年昂西国际动画电影节的入围作品都会引发许多网友的关注。日前,官方公开了今年电影节的入围名单。